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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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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4版)

2018-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2、调整日期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但考虑到财务报表的信息披露时效性等实际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正式调整。

3、调整后的情况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后,公司编制2018年第三季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的公司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的公司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18-051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9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9日

至2018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5、6、7、8、9、10、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2、3、4、5、6、7、8、9、10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 11 月 1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2018 年 11 月 23 日及2018 年 11 月 26 日- 2018

年 11月 2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 66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邮箱:info@dibei.com

联系人:邢懿烨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