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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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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18-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3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35号标准股份总部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30日

至2018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请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7日

上午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6:00

5、登记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标准股份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

2、邮政编码:710068

3、联系电话:029-88279352

4、传真:029-88279160

5、联系人:温耀伟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标准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000万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两年

贷款利率:4.75%

一、 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6年11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向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海菱”)委托贷款1,000.00万元,期限两年,标准海菱已于2018年11月9日偿还上述1,000.00万元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为补充标准海菱经营活动现金流,公司拟委托中国银行西安大雁塔支行贷款人民币1,000.00万元给标准海菱,期限两年,贷款利率4.75%(按人民银行两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季付息,到期还本。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2、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书林路850号

3、法定代表人:石磊

4、注册资本:8142万元

5、经营范围:本企业自产的工业用缝纫机及配件和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研发和销售工业缝纫机。

截止2018年9月30日,标准海菱资产总额20,156.00万元,负债总额7,608.00万元,净资产12,548.00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7,255.00万元,净利润284.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标准海菱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收益。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其他投资,不会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委托贷款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每年向标准海菱的采购额约38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应付账款可以为委托贷款提供一定程度的还款保证。

2、公司财务部门是委托贷款的职能管理部门,将负责做好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催收利息及本金。

3、标准海菱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约7,954.00万元。可以保证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4、标准海菱一直以来银行贷款信用良好,同时,该委托业务将计入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内进行监管,对借款人违约加大了约束性。

五、 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实施前,公司对标准海菱存续的委托贷款金额为1,000.00万元。除标准海菱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委托贷款事项。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

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

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因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土门管委会”)实施棚户区综合改造和集中安置规划,拟将公司位于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范围内40.69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实施有偿收储,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以西安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确定的190万元/亩为基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补偿价格以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14号)为基础;公司停业停产损失补偿价格以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47号)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收储补偿价格合计为人民币9937万元。住户产权置换价格以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44号)96万元评估值为准。

本次交易涉及金额10033万元,将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增加约7511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土门管委会是西安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作机构,由市政府授权在综合改造范围内独立行使计划、规划、建设、土地、市政、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等综合管理职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包括:

(一)土地使用权

位置: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

用途:工业用地

性质:出让地

收储面积:40.69亩,其中工业生产占地39.782亩,职工宿舍楼占地0.908亩。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所有40.69亩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151万元。

(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建筑物面积:14020.12平方米

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共19 项,包括工棚、配套管网设施、水泥路面等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所有40.69亩土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账面价值为45万元。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定价情况

土地使用权收储价格以西安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确定的190万元/亩为基准,39.782亩工业生产用地收储价格为7558万元;0.908亩工业用地上的职工宿舍楼现有32户住户,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放弃0.908亩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由土门管委会与32户住户分别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依据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14号),公司所有39.782亩工业生产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资产评估值为1232万元;依据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47号),公司停业停产损失评估值为1147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资产补偿价格为1232万元,停业停产损失补偿价格为1147万元。上述合计补偿价格为9937万元。

依据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44号),32户住户所占用的职工宿舍楼评估值为96万元;公司与32户住户按照评估价值96万元进行产权置换。

五、收储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

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22号范围内40.69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二)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合计9937万元,其中:

1、土地使用权补偿款:7558万元;

2、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补偿款:1232万元;

3、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款:1147万元。

(三)支付方式

1、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的60%。

2、完成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移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的25%。

3、在取得西安市人民政府收储批准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用总额的15%。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被征收地块为公司原西安工厂生产用地,近年来我公司对西安工厂和临潼工厂进行了产业整合,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已经全部迁移至临潼,目前该地块建筑物处于租赁状态。为支持土门管委会规划实施工作,加快综合改造进程,公司积极配合土门管委会对上述地块实施收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无形资产减少,货币资金增加。经初步核算,该交易事项将增加当年净利润约7511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贺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土门管委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购定价主要依据《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西安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精神及双方认同的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2018]第214号、244号、247号),各方当事人经平等、自愿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收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向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委托中国银行西安大雁塔支行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标准海菱,用于补充其经营活动现金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在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委托贷款利率,提供委托贷款的条件是公允的,不违反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标准海菱提供委托贷款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14日下午13: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李鹏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8一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土门管委会拟有偿收购储备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标准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向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2018一02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一02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