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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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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8-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193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签署框架协议的概述

为推动滨海湾新区的建设和发展,近日,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甲方”)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相互支持、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方情况简述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的滨海湾新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毗邻港澳,连接穗深,地理位置优越,是东莞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地区。滨海湾新区由交椅湾、沙角半岛和威远岛三大板块组成,规划总面积83.2平方公里,是粤港澳协同发展先导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十大核心平台。

关联关系:公司与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条款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甲乙双方结合各自资源优势,拟在园林景观、水生态水环境、文化展示运营、文化旅游、都市田园等领域开展全面深入的合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与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的合作方向,深化了合作内容,系推动公司“大生态+泛游乐”战略实施落地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生态环境和文化旅游产业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本协议是意向性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如公司最终能与甲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协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开展合作前期工作的依据,涉及具体子项目,将由各方在符合市场化原则并经可行性论证通过后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各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确定各项程序及文件,以尽快落实本协议约定内容。具体合作的实施,以各方针对具体项目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为准。该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