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88号上海镇坪智选假日酒店6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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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江川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陈兴林、肖大友、许俊、李智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石柱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天涯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科技总部、下属分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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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收购东风汽车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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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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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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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2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红良、王蔚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