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2版)
(上接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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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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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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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三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乔 阳
2018年11月16日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参与本次重组的董事会决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做出的其他相关承诺;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和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乔 阳
2018年11月16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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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乔 阳
2018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