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接110版)
四、关于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的议案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关于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的议案存在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关于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的议案之前,我司已对部分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我们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议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关于本基金调整基金投资的议案。
附件三: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以上表决意见是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代理人)就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2、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www.phfund.com)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1月20日起,本公司增加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站:www.fundhaiyin.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1月20日起,本公司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1月20日起,本公司增加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