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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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8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66,606,8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99% ;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0名;

3、本次限售股份起始日期为2015年11月23日,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经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

1、核准时间:201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5]2417号文核准)。

2、股份登记时间: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发行新股数量为80,789,941股。

3、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至今股本变动情况

1、2016年5月3日,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00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9,399,94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36,679,870股。

2、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向认购对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10.85元/股,发行股数为136,405,529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73,085,399股。

3、2018年5月21日,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3,085,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本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73,085,39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1,159,628,09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十名投资者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

(包含上述股份转增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十名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23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66,606,8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2.99%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0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5、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