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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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18-70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6幢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小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 、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洁、张莹。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