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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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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对外担保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含)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17.5元/股(本次下调拟回购资金上限系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回购资金范围的最新要求,后续如有需要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428,57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含)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平均成本不超过人民币17.5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议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报告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21日,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对控股子公司龙游沪工锻三工具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资助对象:龙游沪工锻三工具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资助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龙游沪工锻三工具有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供财务资助。

4、资金用途:公司生产经营

5、资金占用费率标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游沪工锻三工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0.04.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147806092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龙游县小南海镇光明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吴锋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零贰万元整

经营范围:手动工具、通用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建材五金、五金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机械、锻压加工,电镀,自营出口机电产品、五金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龙游沪工锻三工具有限公司67%股权。

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截止2018年07月31日,龙游沪工锻三工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3,810.21万元,负债总额12,253.66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556.55万元,2018年1-7月营业收入7,731.45万元,净利润-882.22万元(以上数据经

审计)。

2017年度营业收入12,366.71万元,净利润111.20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龙游沪工锻三工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3,651.29万元,负债总额11,804.58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846.7万元。

龙游沪工锻三工具有限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应在全面分析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四、承诺事项

(一)在以下期间,公司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2,119.9万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5%,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巨星”)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额度,并由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出具250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进行担保,期限一年(适用于备用信用证新开及延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9日

注册地点:香港

执行董事:仇建平

注册资本:3319万美元

主营业务:批发、零售五金工具

公司持有香港巨星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香港巨星资产总额81,086.61万元,负债总额34,509.79

万元,净资产46,576.8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53,601.33万元,利润总额10,153.86万元,净利润9,580.50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8年9月30日,香港巨星资产总额109,569.43万元,负债总额57,652.35万元,净资产51,917.08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60,732.43万元,利润总额3,367.07万元,净利润2,640.62万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香港巨星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额度,并由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出具250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进行担保,期限一年(适用于备用信用证新开及延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支持香港巨星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决定为香港巨星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董事会认为:此次行为,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港巨星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

3、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43,648,800.00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20%,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9.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含)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5元/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1 月22日至2019年1月5日,每日8:30一11:30、13:30一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35 号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轶凡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邮政编码:310019

电子邮箱:zq@greatstartools.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