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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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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11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8,614,227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983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2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2014年11月18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生行”)、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高科”)、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全称为“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德威德佳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德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资本”)、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刘以林、陈枝、李家权共计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253,069 股(含 71,253,069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8,000 万元(含 58,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2015年4月29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42,07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5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6月25日实施完毕(详见2015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和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8.0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72,409,485股(详见2015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实施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具体计算如下:

3、201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2,409,485 股新股。2015年11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72,409,485 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年11月23日(详见2015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4、2017年5月2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7 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589,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同时,以截至公司2017年3月17日的总股本534,589,9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6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6月6日实施完毕(详见2017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的限售股持股数变动如下: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23日。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合计9名,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108,614,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833%。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其持股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做出的各项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