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5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16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为 6 名,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於树立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和张少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张亚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王大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於树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倪晓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陈雨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张少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 3 名,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计骅先生、沈玉平先生和张亚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计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沈玉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张亚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第六届董事年度薪酬和津贴(含税)如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不在股东单位及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5万元/年(含税),在股东单位及本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向其另行发放薪酬和津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2018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止。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元/股(含2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回购股份的方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最终金额将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00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00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3,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不超过届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 12 个月。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六)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七)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高效、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的有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股份回购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范围内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等有明确规定外,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回购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实施。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56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16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为 3 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议,并审议表决,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如下:
(1)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翁伟锋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提名赵亚军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二、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权限、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资金安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5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於树立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和张少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计骅先生、沈玉平先生、张亚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沈玉平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亚波先生简历:
1974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5月至2009年9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5月至今历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局副主席; 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9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
张亚波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81%的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大勇先生简历:
1969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任三花集团计划科科长、总经理秘书、制造部部长、制冷阀件事业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2001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本公司监事,2006年4月至2011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於树立先生简历:
1948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8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系。曾任上海新新机器厂总会计师、厂长;上海汽车空调器厂副厂长、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上海德尔福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空调器厂厂长。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倪晓明先生简历:
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本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09年8月任三花丹佛斯微通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雨忠先生简历:
1966年出生,硕士,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8月任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少波先生简历:
1979年生,硕士,毕业于中欧工商管理学院。2012年11月至今,任三花房地产集团、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7 月至今,任杭州三花国际大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浙江三花智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少波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计骅先生简历:
1968年生,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2004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广州今日益华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4年6月,任香港董事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合伙人;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任杭州罗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广州紫藤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玉平先生简历:
195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1980年8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学院工作,曾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乐高股价有限公司、光去科技股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税务学会副会长;浙江省人民政府“151人才工程”人才,浙江省教学名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注册税务师。201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亚平女士简历:
1957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华丰无线电厂党支部书记兼副厂长、上海西门子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诺基亚西门子通信(上海)有限公司、诺基亚通信(上海)有限公司。201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58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翁伟锋先生和赵亚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中,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翁伟峰先生简历:
1966年出生,本科,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电机专业,工程师。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实业运行管理部部长;2009年4月至2009年9月任上海康巴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清洁汽车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亚军先生简历:
1971年出生,硕士,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高级会计师职称。1996年至2003年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4年1月至2011年2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2月2014年2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3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5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2018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具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及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信托产品、资管产品等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保本及非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2018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止。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管理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范围内负责实施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非保本理财投资决策小组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范围内负责实施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及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信托产品、资管产品等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原则、基本要求、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规定,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总监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
务总监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以便
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有权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及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信托产品、资管产品等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180笔,已获得收益约为1,987.4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83,936万元。
五、相关承诺
1、公司不在以下期间进行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 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在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相关方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针对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权限、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资金安全。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权限、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资金安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核了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相关会议资料、审议结果,并与相关管理人员就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认为:
1、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可能涉及风险投资,公司已对风险投资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就风险投资的权限设置、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2、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
3、鉴于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可能涉及风险投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60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61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0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可能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如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等风险。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最终金额将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00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00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3,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不超过届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 12 个月。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六)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七)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高效、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的有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股份回购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范围内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等有明确规定外,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回购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实施。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20.00元/股(含20.00元/股)的条件下,假设本次回购3,000万股股票,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1%。按照截至目前公司最新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
按回购上限计算,股份回购数量约为3,000万股,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依此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
按回购上限计算,股份回购数量约为3,000万股,全部用于注销,依此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3、本次回购股份也将会有部分用于激励,部分用于注销的情形,该情形暂不做测算。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61,180.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37,734.12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958,352.10万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41%、7.16%、6.26%。因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
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
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预案由公司董事长张亚波先生于 2018 年11月14日提议。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提议人目前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六、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18 年 11 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七、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门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如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等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内幕信息知情人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6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至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15:00至2018年12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议案名称: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7项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累计投票提示:
(1)会议第 1、2、3 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6人,应选独立董事 3 人,应选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2、3、4、5、7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故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6日8:30 -11:30,13:30 -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32)。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号码:0575-86563888-8288
2、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3、电子邮箱:shc@zjshc.com
4、其他事项: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0,投票简称:三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7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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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①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②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③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6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成为德国宝马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汽零”)于近期收到德国宝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宝马”)的通知,三花汽零被确定为德国宝马新能源电动汽车平台热管理部件的供应商,生命周期内全球销售额预计约3000万欧元。
新能源汽车是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三花汽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空调及热管理产品的研发近十年,电子膨胀阀、电子水泵等多项产品已拥有业内领先的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此次第一次得到德国宝马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但意味着三花汽零的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部件已进入所有欧洲大型汽车厂商的新能源汽车平台,并将对公司进一步拓展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