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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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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2日,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旭晟控股已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合同》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股份质押合同”),将旭晟控股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668,942股股票质押给兴业证券,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1日。本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柜台办理完毕。

1、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

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同时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第一大股东旭晟控股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作为质押资产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债权为旭升股份本次发行的总额不超过42,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本次质押的质权人代理人

本次质押的质权人代理人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质押期限

本次质押期限为自股份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权登记之日起至以下四个时点中的较早者:(1)本次可转换债券本息全额付清;(2)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全部行使换股权;(3)公司已按《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股份质押合同之约定回购并注销债券;(4)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已经按照股份质押合同的其他约定实现质权。

4、旭晟控股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旭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29,983,130股,占公司总股本32.45%,本次质押后,旭晟控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8,668,942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0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6%。

二、风险提示

旭晟控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本次股份质押目的系为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质押担保,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宁波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宁波证监局与宁波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于 2018 年 11月27日下午15:00-17:00 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www.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80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旭升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旭升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1日,T-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54号)。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1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8年11月26日(T+2日)15: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8年11月26日(T+2日)15: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旭升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3、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2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26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旭升股份本次公开发行4.20亿元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8年11月22日(T日)结束。根据2018年11月20日(T-2日)公布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旭升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旭升转债本次发行42,000万元(42.0万手),发行价格为每手1,000元,发行日期为2018年11月22日。本次发行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63,000手,即6,300万元。最终向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旭升转债总计为63,000手,即6,300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配售比例为100%,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旭升转债总计为13,341手,即1,334.10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8%。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旭升转债总计为206,866手,即20,686.60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9.25%,网上中签率为0.31754300%。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76,940户,有效申购数量为65,145,822手,配号总数为65,145,822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0,065,145,821。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8年11月23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18年11月26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四、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期间共收到171笔申购,共171个账户,其中170个账户在2018年11月22日(T日)11:30前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为有效申购,其余1个账户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为无效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4,307,900万元(43,079,000手),最终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可转债总计为13,679.30万元(136,793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2.57%,配售比例为0.31753986%。

所有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量、返还定金情况请见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未获配信息。

五、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六、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旭升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8年11月20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八、发行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旭东

办公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

联系人:周小芬

联系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10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处

联系电话:021-20370806、20370809

传真:021-38565707

发行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