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2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以下简称“福建旗滨”),其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11月21日,福建旗滨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9,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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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福建旗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90,06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股份质押后,福建旗滨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404,699,633股(含之前办理可交债业务质押的股份201,449,63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4.4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07%。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质押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与福建旗滨为一致行动人。俞其兵与福建旗滨合计持有公司1,192,567,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36%。其中,俞其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7%。截至本公告日,俞其兵已累计质押53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8%。
本次福建旗滨股份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质押404,699,6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5%。
三、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福建旗滨本次股份质押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偿还到期中期票据。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福建旗滨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其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实业投资收益等。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福建旗滨有能力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进行应对。
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冻结、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