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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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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8–064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11人,实到人数11人,含独立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胡子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 审议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议案三 审议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议案四 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18年12月20日(周四)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8–065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友阿总部大厦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到监事为3人,实到人数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启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 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 0票弃权;一致通过。

3、审议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 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8一066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累计注册的15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有效期陆续到期,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继续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情况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2016年8月25日,交易商协会向公司出具了注册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CP251号),有效期2年。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发行了4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并于2017年9月23日全额兑付。上述4亿注册额度已于2018年8月25日到期。

2016年12月30日,交易商协会向公司出具了注册金额为11亿元人民币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CP365号),有效期2年。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发行了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并于2018年7月19日全额兑付。上述11亿注册额度即将于2018年12月30日到期。

2、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增加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增加注册发行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目前尚未注册。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增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新增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目前尚未注册。

二、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拟继续申请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

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注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公司拟在本次继续申请的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并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期限为不超过365天;

4、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

9、决议有效期:本次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更好把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注册、发行及上市的具体事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商的选择、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所有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并在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宜是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8–067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友阿”)部分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提供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基本情况

1、资助对象、资助金额及展期期限

常德友阿是公司“常德友阿国际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的实施主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借款方式向常德友阿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常德友阿国际广场”项目的建设。截止2018年10月31日,常德友阿的实际借款余额为46,000万元。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中有4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即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常德友阿的实际运营情况,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该财务资助额度展期至2023年12月31日,仍按10%的年利率标准和实际使用天数收取资金占用费,由控股子公司按月计提承担并支付。

2、资金的使用方式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3、风险防范措施

常德友阿属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表的范围,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无需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4、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暨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4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北办事处北堤社区朗州路432号

法定代表人:胡子敬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酒店项目、休闲娱乐项目的投资(以上项目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的咨询,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政策允许的初级农产品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维护;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活动;理发及美容服务;日用品零售;茶馆服务;艺术品经营(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药品零售;增值电信业务;卷烟、雪茄烟零售;Ⅰ、Ⅱ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1%股权,湖南金钻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9%股权。

基本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常德友阿资产总额140,711.07万元,负债总额110,542.19万元。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9,890.23万元,净利润-7,389.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的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常德友阿国际广场”项目属于百货主力店+商业街模式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已建设完毕,其中的百货主力店于2016年投入试运营,目前处于市场培育期;项目的拟售商业物业也于2016年开盘销售。近年,公司根据商业地产市场情况和主力店的市场培育情况调整了项目商业地产的销售策略,使得实际销售进度低于原预计销售计划,也使得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控股子公司拟用商业地产销售回笼资金归还全部财务资助的计划相应推迟。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缓解其暂时的资金压力,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对其即将届满部分的财务资助额度进行展期。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德友阿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是为了支持“常德友阿国际广场”的运营和发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是合理和必要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德友阿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可以进一步支持其所属项目的运营和发展,缓解其暂时的资金压力,且展期期限内仍按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上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是合理和公允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德友阿提供财务资助展期。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2018年10月31日,经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以借款方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34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借款余额为180, 900万元,其中:向控股子公司天津友阿奥特莱斯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64,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常德友阿提供的财务资助为46,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湖南邵阳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7,5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郴州友谊阿波罗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46,5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7,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湖南友阿奥莱城商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1,4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宁波欧派亿奢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8,500万元。上述实际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8–068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况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五一广场地下购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借款方式为控股子公司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五一”)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截止2018年10月31日,友阿五一的实际借款余额为7,000万元。

目前“五一广场地下购物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主力店“2751 YOLO城市广场”于2018年11月投入试运营。由于主力店“2751 YOLO城市广场”后续的运营和自营直采资金需求较大,而公司前次为其提供的50,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即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通过综合考虑,拟在前次财务资助期限届满后继续为友阿五一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满足“2751 YOLO城市广场”后续运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资助对象: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财务 资助,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的使用期限

公司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和还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友阿五一的经营和发展。

5、资金占用费收取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从实际投入时间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由控股子公司按月计提承担并支付。

友阿五一属于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范围,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无需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6、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暨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77166447N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7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黄泥街社区黄兴中路92号

法定代表人:胡子敬

经营范围:百货、超级市场、日用杂品、预包装食品、粮油、糕点、面包、果品及蔬菜、禽、蛋及水产品、非酒精饮料及茶叶、烟草制品、进口酒类、豆制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用水、国产酒类、进口食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的零售;保健食品、农产品、积分卡、预付卡的销售;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厨具、设备、餐具及日用器皿百货零售服务;农产品配送;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职工食堂;商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60%股权,北京朝玉春澜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40%股权。

基本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友阿五一资产总额41,214.71万元,负债总额12,999.04万元。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9,934.54万元,净利润8,275.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的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友阿五一继续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认为: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解决其项目主力店后续运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降低控股子公司融资成本。友阿五一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可全面掌控其资产及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友阿五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对友阿五一提供财务资助可解决其项目主力店运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友阿五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友阿五一继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2018年10月31日,经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以借款方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34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借款余额为180, 900万元,其中:向控股子公司天津友阿奥特莱斯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64,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46,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湖南邵阳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7,5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郴州友谊阿波罗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46,5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友阿五一提供的财务资助为7,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湖南友阿奥莱城商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1,4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宁波欧派亿奢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8,500万元。上述实际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8-069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内容,公司将于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午15:00至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见附件二)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友阿总部大厦13楼1301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 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7日-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友阿总部大厦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731-82243046 传真:0731-82243046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友阿总部大厦友阿股份证券投资部,邮编410001(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娟 孔德晟

联系电话: 0731- 82295528 0731-82243046;

传真:0731-8224304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7;

2、投票简称:友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