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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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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7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0),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1月2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闵行区元江路5000号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对子公司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于2018年11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来信请寄: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000号,邮编2011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元江路5000号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093206

联系传真:021-64093209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000号

邮政编码:201108

联 系 人:吴海林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65483,“沃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