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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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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8-082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48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间接控股股东

变更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8年3月27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东电力”或“公司”)收到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共同签署的《关于广西投资集团或旗下子公司控股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双方拟以桂东电力控股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润集团”)为合作平台,共同推进双方在能源、铝业等产业的深度合作。广西投资集团作为战略合作方,通过国有资产划转的方式取得正润集团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实现对正润集团的控制地位(详见公司2018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集团”)的通知,广投集团与农投集团签订《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农投集团将持有的正润集团85%股权无偿划转至广投集团(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在本次无偿划转后,广投集团直接持有正润集团85%股权,并通过正润集团间接持有桂东电力414,147,990股股份(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50.03%)。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符合要约收购豁免情形,广投集团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本次无偿划转尚需获得贺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贺州市国资委”)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批复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投集团已编制《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西投资集团已编制《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二、《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年11月22日,广投集团与农投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无偿划转协议》。

(二)《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以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

2、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国有股份划出方: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股份划入方: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18年11月22日

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数量

本次无偿划转数量为正润集团85%股权。

4、无偿划转基准日

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5、职工安置

自交割日起,正润集团全体在职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无偿划转而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继续适用,且职工的劳动环境、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应维持不变。

6、债权债务问题

自交割日起,正润集团的债权债务合同不因本次划转而发生解除、终止、变更等法律后果,正润集团的债权和债务仍由正润集团享有和承担。

7、协议生效条件

(1)正润集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剥离资产涉及的剥离、核销等全部相关工作;

(2)双方最高权力机构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述划转事宜;

(3)获得贺州市国资委同意和广西国资委批复;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中国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如涉及);

(5)中国证监会豁免广投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触发向桂东电力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6)中国证监会豁免广投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触发向国海证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无偿划转后,农投集团不再持有正润集团股权,广投集团直接持有正润集团85%股权,并通过正润集团间接持有桂东电力414,147,990股股份(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50.03%)。广投集团为桂东电力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无偿划转尚需获得贺州市国资委同意、广西国资委批复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上述有权部门审批的要求,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本次无偿划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6日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12号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12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桂东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桂东电力中拥有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方式获得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5%股权,从而间接取得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无偿划转尚需取得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无偿划转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本次收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农投集团的控股股东的基本信息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农投集团间接持有桂东电力50.03%及国海证券5.08%的股权。除上述情况外,农投集团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无偿划转是基于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战略性调整和资源整合的发展要求,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产业战略性调整、资源整合需要情况下作出的决策。在强化原有自治区国资管理的基础上,通过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正润集团相关产业板块纳入广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有利于优化自治区内国有电力资源和铝产业资源配置和管理层级;有利于整合自治区内的国有企业优势资源,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自治区内的国有企业,有利于促进贺州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广投集团将获得正润集团的控制权,从而成为桂东电力的间接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后,农投集团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农投集团未来12个月内暂无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发生因业务发展和战略需要进行必要的业务整合或资本运作而导致农投集团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农投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农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正润集团85%股权无偿划转至广投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农投集团不再持有正润集团的股权,从而不再间接持有桂东电力50.03%的股份。广投集团将通过正润集团持有桂东电力414,147,990股股份,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比例为50.03%,成为桂东电力的间接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交易协议的有关情况

(一)无偿划转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18年11月22日,广投集团与农投集团签订《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农投集团将持有的正润集团85%股权无偿划转至广投集团。

(二)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的签署主体

广投集团是本次无偿划转之划入方,农投集团是本次无偿划转之划出方。

2、《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的无偿划转标的

无偿划转的标的为农投集团持有的正润集团的85%股权。

3、《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的生效和交割条件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正润集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剥离资产涉及的剥离、核销等全部相关工作;

(2)双方最高权力机构通过决议批准协议及协议所述划转事宜;

(3)获得贺州市国资委同意和广西国资委批复;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中国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如涉及);

(5)中国证监会豁免广投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触发向桂东电力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6)中国证监会豁免广投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触发向国海证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前,正润集团直接持有桂东电力414,147,99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0.03%,为桂东电力控股股东,农投集团持有正润集团85%的股份,间接持有桂东电力50.03%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农投集团不再持有正润集团股权,广投集团直接持有正润集团85%股权,并通过正润集团间接持有桂东电力414,147,990股份(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50.03%),广投集团将成为桂东电力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8年11月22日,广投集团与农投集团签订《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农投集团将持有的正润集团85%股权无偿划转至广投集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农投集团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农投集团所持的正润集团85%的股权,其中8,000万元股权,占正润集团注册资本的34.00%,质押给广西北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根据《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约定,于生效日,除上述质押外正润集团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可能影响本次无偿划转的权利限制情形。

除上述质押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正润集团持有的桂东电力414,147,990股股份(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50.03%)均为流通A股,不存在被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收购人的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广投集团具备上市公司收购资格条件,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桂东电力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通讯地址及上交所查阅:

1、农投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农投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文件;

3、广投集团与农投集团签署的《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邹雄斌

年 月 日

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邹雄斌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雄斌

年 月 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收购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 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桂东电力拥有的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桂东电力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方式获得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5%股权,从而间接取得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无偿划转尚需取得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无偿划转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本次收购。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二、收购人的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持有广投集团100%的股权,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广西国资委对广投集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广西国资委为广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收购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广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广西国资委的基本信息如下:

三、收购人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一)主营业务情况

广投集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作为自治区国有资本投资平台,广投集团的业务涉及能源、铝业、金融、文化旅游、国际业务和医药医疗健康六大领域。其中,能源领域有火电、水电、核电、天然气、大工业区域电网;铝业包括氧化铝、电解铝、铝用碳素、铝棒和铝型材加工等;金融领域涉及证券、银行、保险、基金管理、融资租赁、担保、小贷、小微互联网金融、黄金投资、产权投资、股权投资等;文化旅游领域包括文化地产和文化旅游综合项目;国际业务利用了东盟优质资源,拓展海外贸易;医药医疗健康领域包括医疗服务、制药、医疗器械、医药物流和健康养老养生产业。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注 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注 2:净资产收益率=2×净利润/(净资产期末数+净资产期初数)×100%

(三)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广投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如下表所示:

■■■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之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广投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前述人员最近5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广投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如下:

七、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广投集团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

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未来变动计划

(一)本次收购目的

本次无偿划转是基于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战略性调整和资源整合的发展要求,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产业战略性调整、资源整合需要情况下作出的决策。在强化原有自治区国资管理的基础上,通过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正润集团相关产业板块纳入广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有利于优化自治区内国有电力资源和铝产业资源配置和管理层级;有利于整合自治区内的国有企业优势资源,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自治区内的国有企业,有利于促进贺州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广投集团将获得正润集团的控制权,从而成为桂东电力的间接控股股东。

(二)收购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桂东电力的计划,但是不排除因业务发展及战略需要进行必要的整合或资本运作而导致收购人持有的桂东电力的权益发生变动的情形。收购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会减持所持有的桂东电力股票。若发生上述权益变动之事项,广投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收购人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1月22日,广投集团与农投集团签订《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农投集团将持有的正润集团85%股权无偿划转至广投集团。

(二)本次股权划转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同意或备案

1、正润集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剥离资产涉及的剥离、核销等全部相关工作;

2、双方最高权力机构通过决议批准协议及协议所述划转事宜;

3、获得贺州市国资委同意和广西国资委批复;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中国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如涉及);

5、中国证监会豁免广投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触发向桂东电力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6、中国证监会豁免广投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触发向国海证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7、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各方需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量:827,775,000股(A股)

二、收购人在桂东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前,广投集团未持有桂东电力股份。正润集团直接持有桂东电力414,147,99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0.03%,为桂东电力控股股东,贺州市国资委为桂东电力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前,桂东电力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收购的方式为:农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正润集团的85%股权无偿划转至广投集团。无偿划转后,农投集团不持有正润集团股权,广投集团直接持有正润集团85%股权,并通过正润集团间接持有桂东电力414,147,990股股份(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50.03%)。广投集团将成为桂东电力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无偿划转后,桂东电力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本次收购所涉及的交易协议

(一)无偿划转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18年11月22日,广投集团与农投集团签署《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

(二)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主体

划出方为农投集团;划入方为广投集团。

2、无偿划转的标的

无偿划转的标的为农投集团持有的正润集团85%的股权。

3、生效和交割条件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正润集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剥离资产涉及的剥离、核销等全部相关工作;

(2)双方最高权力机构通过决议批准协议及协议所述划转事宜;

(3)获得贺州市国资委同意和广西国资委批复;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中国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通过(如涉及);

(5)中国证监会豁免广投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触发向桂东电力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6)中国证监会豁免广投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触发向国海证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四、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农投集团所持的正润集团85%的股权,其中8,000万元股权,占正润集团注册资本的34.00%,质押给广西北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根据《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约定,于生效日,除上述质押外正润集团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可能影响本次无偿划转的权利限制情形。

除上述质押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正润集团持有的桂东电力414,147,990股股份(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50.03%)均为流通A股,不存在被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炼

年 月 日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