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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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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8-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ST长生 公告编号:2018-131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启动对长生生物重大违法退市机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 201807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相关公告,如下表所示:

2018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126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收到正式处罚决定。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或因构成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将因触及《上市规则》13.2.1 条中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会在收到深交所作出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书后及时对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当日继续停牌一天。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届满三十个交易日,深交所自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在六个月内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深交所将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届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