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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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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8-079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东区凯庆路299号贵和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海乐女士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杨晓初先生、程远芸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符霞女士、杜雯倩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徐慧涛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贾育峰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及向其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君睿、周亚菲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