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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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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2018-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8年12月03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12月03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基金代码:150243)、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创业板分级,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金代码:160637)。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创业板A份额与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创业板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1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创业板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创业板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份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创业板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3)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其中,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鹏华创业板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鹏华创业板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为

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鹏华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20亿份鹏华创业板A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新增持有100,000,000份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2)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持有人

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数为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8年12月0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创业板A份额和鹏华创业板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12月0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创业板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创业板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8年12月0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创业板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创业板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2月05日鹏华创业板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2月04日的鹏华创业板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鹏华创业板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8年12月0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8年12月0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创业板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创业板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创业板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创业板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创业板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创业板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新兴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1月28日起,本公司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

公司网站:www.tenganxinxi.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8年12月03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12月03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传媒A份额(场内简称:传媒A,基金代码:150203)、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传媒分级,场内简称:传媒分级,基金代码:160629)。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传媒A份额与鹏华传媒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传媒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传媒A份额与鹏华传媒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传媒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传媒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1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传媒A份额持有人。鹏华传媒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传媒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传媒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传媒A份额和鹏华传媒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传媒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传媒A份额的份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传媒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传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3)鹏华传媒分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场内鹏华传媒分级份额、鹏华传媒A份额、鹏华传媒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鹏华传媒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传媒A份额和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传媒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传媒A份额为

鹏华传媒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20亿份鹏华传媒A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新增持有100,000,000份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2)鹏华传媒分级份额持有人

鹏华传媒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传媒分级份额数为

鹏华传媒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传媒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8年12月0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传媒A份额和鹏华传媒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12月0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传媒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传媒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8年12月0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传媒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传媒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2月05日鹏华传媒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2月04日的鹏华传媒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鹏华传媒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8年12月0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8年12月0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传媒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传媒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传媒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传媒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传媒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传媒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传媒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传媒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传媒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传媒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传媒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传媒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传媒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传媒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8年12月03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12月03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国防A份额(场内简称:国防A,基金代码:150205)、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国防分级,场内简称:国防分级,基金代码:160630)。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国防A份额与鹏华国防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国防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国防A份额与鹏华国防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国防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国防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1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国防A份额持有人。鹏华国防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国防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国防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国防A份额和鹏华国防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国防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国防A份额的份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国防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国防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3)鹏华国防分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场内鹏华国防分级份额、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鹏华国防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国防A份额和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国防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国防A份额为

鹏华国防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8年12月0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国防A份额和鹏华国防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12月0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国防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国防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8年12月0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国防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国防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2月05日鹏华国防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2月04日的鹏华国防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鹏华国防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8年12月0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8年12月0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国防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国防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国防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国防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国防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国防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国防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国防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国防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国防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国防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国防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国防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12月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折算特殊情形处理的相关约定,若定期折算日前3个月(含)内发生过不定期折算的,则可不进行定期折算。

本基金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距2018年12月第一个工作日不足3个月,因此,本基金于2018年12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