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2018-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8-144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吴以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执行董事吴以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惠民先生、江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执行董事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非执行董事汪群斌先生、王灿先生、沐海宁女士、张学庆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天祐先生、韦少琨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任倩女士,曹根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管一民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董晓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关晓晖女士,副总裁梅璟萍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复宏汉霖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上述议案中的“复宏汉霖”即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2、议案名称:关于复宏汉霖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主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股票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申请已发行的内资股和非上市外资股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复宏汉霖境外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分拆复宏汉霖境外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936,575,490股的A股股份(即登记出席本次会议股数)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分拆复宏汉霖境外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936,575,490股本公司A股股份(即登记出席本次会议股数)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分拆复宏汉霖境外上市仅向本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第6项为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第6项、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蒋彧、王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8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决议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