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201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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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28号(英利国际金融中心)3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何谦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规定,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李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其中董事长何谦先生、独立董事章新蓉女士、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徐晓勇先生、监事陈理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巍、秦宏基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出席会议的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罗巍、秦宏基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