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90版)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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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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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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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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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仅持有5只债券。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在国债期货投资中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1.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出现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0.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股票。
1.10.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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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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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润鑫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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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2016年10月17日至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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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后执行划款。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后执行划款。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执行划款。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新增了对本基金风险情况的表述,更新了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和“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更新了“二、释义”。
(三)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五)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以及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六)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七)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四)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流程”;更新了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截止日期更新为2018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八)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九)在“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四)估值程序”、“(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十)在“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部分,更新了“(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十一)在“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十二)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十三)更新了“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十四)更新了“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十五)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从本基金上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4月17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10月17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