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11月29日,并于2018年11月30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3247/C类00324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5部分“基金备案”、第19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约定: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至2018年11月29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18年11月29日,自2018年11月30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基金财产清算中的事项说明
(一)停牌证券
若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清算。
(二)结算备付金、保证金及应收利息
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保证金,以及清算期间产生的应收利息等,该垫付资金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五、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或拨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698-88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直销渠道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止,指定旗下部分基金开展直销渠道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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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渠道:
优惠活动仅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渠道(包含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及微信公众账号,以下简称“直销渠道”)开展,暂不在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渠道开展。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三、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止。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赎回上述适用基金的,享有如下优惠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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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动期间,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结束后,上述基金的赎回费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3.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指定时间、指定产品、指定渠道以外的基金赎回不参加本次优惠活动。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mfcteda.com
客服电话: 400-698-8888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