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胡海洋(身份证号:510822197103300019)
胡海洋,因你涉嫌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办决定对你进行立案调查。因多次与你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8792号),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接受调查,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人:申先生 021-50181730,吴先生 021-50182639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B幢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特此公告
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