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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1:2018年5月,发行人向日盛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立式数控铣创等生产设备,并由邵树伟提供保证担保。

(2)截至2018年6月30日,关联方履行担保责任的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申请银行贷款需要提供相应的资产抵押或担保人担保,为支持发行人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提供上述担保。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保费用,未损害发行人利益。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对公司2014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在审议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予以了回避;发行人独立董事亦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侵害发行人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发行人在股份公司成立之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法律程序,包括按照相应的决策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实行关联方申报及回避制度等。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邵树伟,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4,841.40万股,持股比例64.55%;智巧投资持有发行人3.77%的股份,邵树伟持有智巧投资57.77%的合伙份额;邵树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66.73%,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6,763.50万股,持股比例为90.18%。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中,邵培生系邵树伟、邵秋萍之父,邵树伟与邵秋萍系兄妹关系,史旭平与邵秋萍系夫妻关系。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能够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施加重大影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016年12月5日, 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或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议案及表决时与邵树伟保持一致行动。

邵树伟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320106197410******,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邵树伟先生现为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其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内容。

邵秋萍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320223198008******,住所为江苏省宜兴市中星湖滨城******,邵秋萍女士现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其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内容。

邵培生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320223194910******,194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1992年开始在宜兴市利通电子器件厂工作至今,曾任发行人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

史旭平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320223198109******,住所为江苏省宜兴市中星湖滨城******,史旭平先生现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其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内容。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四)盈利预测情况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发行人各类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发展,发行人总资产规模保持逐年增长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87,474.41万元、122,939.67万元、147,552.40万元和133,525.10万元,2016年末、2017年末较上年末分别增长40.54%、20.02%。2018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较上年末下降9.51%,主要系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季节性特点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结构呈现流动资产占比较高、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低的特征,这与发行人的生产模式相匹配。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规模持续增加,导致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有所上升。

从资产的构成来看,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4.68%、79.30%、78.07%和74.54%,前两年占比逐年上升,2017年12月31日占比略有下降,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所致。报告期流动资产的增长主要系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发展,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升所致。这与发行人的业务特点有关:1、发行人的主营产品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座、模具及电子元器件等,发行人根据客户的订单安排生产,为了保证交货期,发行人会准备一定的库存量,导致存货规模较大;2、发行人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一线电视机整机品牌生产商,客户均会要求一定的账期,导致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的应收账款金额逐年上升。2018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发行人业务的季节性特点,报告期2015年-2017年,发行人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9.36%、44.49%和40.24%,下半年业绩显著高于上半年,因业务的季节性特点使得发行人应收账款下降,流动资产占比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各项流动资产的金额和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存货等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四项资产占流动资产总额均在95%左右,且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化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性质以及同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有密切关系。

报告期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22,144.45万元、25,443.54万元、32,360.62万元和33,999.2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变动,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年度变动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负债规模呈现增长态势,与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张趋势相一致。其中,2015年、2016年发行人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构成。

3、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从事液晶电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座、模具及电子元器件的生产、研发、销售等,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原材料销售收入以及废品废料销售收入等。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三年一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以上。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中以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为主,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销售收入分别为74,187.52万元、110,551.77万元、133,690.69万元和55,790.79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11%、80.55%、80.98%和79.66%。报告期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收入规模和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因2018年1-6月电子元器件销售收入规模上升,使得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占本期收入的比重略有下降。

随着发行人销售渠道的拓展,生产能力、服务能力的上升,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销售额随之上升,发行人相应的电子元器件、模具等产品的销售规模也在逐步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电子元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9,394.24万元、10,156.86万元、10,908.75万元和6,338.93万元,电子元器件的销售收入较为稳定,逐年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底座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261.65万元、9,796.41万元、8,131.30万元和3,643.76万元。底座为电视机结构件的配套产品,其销售渠道和销售客户均与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品一致,其销售收入随着发行人的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销售规模上升而增长。

发行人凭借着多年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的生产经验,在电视机冲压模具的设计和开发上具有丰富的经验,也具备设计、开发模具的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模具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14.24万元、4,055.36万元、8,293.43万元和2,090.32万元,前三年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较往年略有下降。模具产品作为电视机结构件的上游产品,发行人将其作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的工具使用,模具的收入与下游客户对于模具的结算方式高度相关。2017年模具的销售收入出现上升,主要是与客户的模具结算方式的改变和客户新品开发的节奏和安排有关。

其他类别中主要包括发行人销售给白色家电品类的空调隔板、支架等类别的产品,报告期内各期销售收入逐年呈上升趋势。

(2)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发行人的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95%以上。

报告期内,发行人2016年开始用工形式发生变化,由2015年的劳务派遣改为自有员工及部分非重要工序劳务外包的形式,在分析营业成本构成时,为使得报告期内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可比,将劳务外包费用也计入了直接人工进行分析,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主要是材料成本,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2.33%、66.39%、68.76%,直接材料占比逐年上升,整体仍呈较为稳定的趋势。

(3)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和2018年1-6月,发行人上述三项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14,679.89万元、23,075.34万元、22,707.65万元和9,897.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41%、16.67%、13.59%和14.03%,占比较为稳定,2018年上半年占比较上年全年略有上升。

2016年度三项期间费用金额较2015年度上升57.19%,2017年度期间费用金额较2016年下降1.59%,2017年度期间费用下降,主要是因为2016年发行人对部分关键管理人员进行高管及核心人员持股而相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060.00万元,2015年和2017年发行人无股份支付确认管理费用的情形。除2016年因股份支付确认管理费用金额较高外,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扩大,运输费用、研发费用、人工支出等都出现一定程度增长,期间费用的增长幅度与年度之间的收入增长幅度相匹配。

(4)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69.03万元、438.68万元、32.27万元和61.29万元,金额较小,对发行人当期利润影响较小。报告期内,2015年、2016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中主要为政府补助,分别为268.53万元、425.22万元,占整个营业外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82%、96.93%。

2017年营业外收入较前两年大幅减少,主要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应用,将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了其他收益,2017年度、2018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352.35万元、277.99万元,综合考虑该因素后各年度之间营业外收入的变化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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