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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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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钧、罗明国

联系电话:027-85424319

传 真:027-85424329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衍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4楼

评级人员:张卡、管杰丁

联系电话:021-60330988

传 真:021-60330991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武汉滨湖支行

账 号:421860166018800012673

户 名: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聂燕

联系人:王博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 真:021-58754185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评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优势

(1)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武汉城市圈地区生产总值在湖北省占比较高,是湖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近年来随着湖北省经济总量和财政实力增强,武汉城市圈区域各城市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亦不断提高,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职能定位重要,可得到有力的政府支持。公司系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并主要服务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职能定位重要,可在政策、资产划拨和资金等方面得到股东的大力支持。

(3)产业多元化,各业务板块之间协同效应显著。湖北联投业务涉及路桥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科技园区开发、城市基础建设及土地代征、商业贸易、矿业、环保科技等多项业务,产业种类多样化,且各产业之间可相互补充、资源共享,协同效应明显。

(4)资源储备充足,资产质量较好。公司拥有高速公路、土地、科技园区和矿产资源等多种类优质资产,且磷矿、硫铁矿和铁矿等资源储备较为丰富,整体资产质量较好。

2、关注

(1)盈利能力对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依赖较大。近年公司经营性业务处于亏损状态,其利润总额主要依赖于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2017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4.44亿元,投资收益12.57亿元、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4.55亿元。

(2)偿债压力加大。近年来公司债务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达70.11%,债务总额1,009.16亿元,公司未来将面临较大的债务偿还压力。

(3)资本支出压力较大。公司在建项目后续投资规模较大,未来将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关注发行人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是否触发强制付息事件,并及时在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进行披露。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四)最近三年内评级结果差异说明

1、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及评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母公司)处于存续期的债券19期,募集资金共计210亿元,存续期内的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2、最近三年内评级结果差异的原因

(1)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1日出具的《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指出: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调升联投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至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调升“12湖北联投债”、“12鄂联投MTN1”、“13鄂联投MTN1”和“13鄂联投MTN002”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14鄂联投CP002”的信用等级为A-1。

本次级别调整主要基于近年来湖北省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公司工程施工及房地产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以及公司进一步完善矿业及相关产业板块布局。此外,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还肯定了武汉城市圈区域经济实力很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潜力较大,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良好;公司作为统筹实施武汉城市圈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核心主体,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得到湖北省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公司拥有优质的资源储备。”

(2)根据中诚信证评于2016年1月27日出具的《关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级别上调的说明》,中诚信证评根据制定的信用评级方法,通过对评级资料进行深入、审慎分析,主要从宏观环境及区域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行业竞争地位、运营模式、公司三年一期的盈利能力、资本结构、财务实力及流动性等因素对公司的信用品质进行了考察,认为:发行人主要服务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职能定位重要,且其自身产业多元化、资源储备充足、资产质量较好,加之主营的工程建设规模持续增长,总收入规模不断攀升,故中诚信证评上调发行人的主体评级至AAA。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很高的授信额度。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各银行授信总额为1,126.6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585.73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540.8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及偿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处于存续期合并口径的债券21期,存续金额共计229亿元,均为信用融资,无担保,其中13亿超短期融资券、69亿元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券)、132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期票据)、15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上表中,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处于存续期合并口径的境内外永续类金融负债7期,存续金额共计75亿,利率调整机制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违约的情形。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若发行人本次申请发行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本次债券计入所有者权益核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在外的,期限为一年期以上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累计余额为54亿元,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扣除其他权益工具(本次债券预计发行不超过25亿元,按25亿元测算)后所有者权益的10.25%。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在外的,期限为一年期以上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累计债券余额未超过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上述财务指标使用本公司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及2018年1-6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计算。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United Development Investment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76467516R

设立日期:2008年7月7日

注册资本:432,833.923279万元

实缴资本:432,833.923279万元

住 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99号联投大厦24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99号联投大厦24楼

邮政编码:4302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嘉良

联 络 人:刘成

联系电话:027-81737700

传 真:027-81737799

公司网址:http://www.hbslft.com

所属行业:城市综合开发建设(路桥建设等)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

1、发行人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现已实际控制东湖高新董事会,可实际控制东湖高新经营及财务决策,因此自2011年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发行人为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和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

1、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发行人和武汉市铁路局合资成立,各占股50%。发行人占湖北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7个董事席位中的3个,属少数董事席位。公司的日常经营由武汉市铁路局负责进行管理。

2、武汉联投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由发行人与武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各占股50%。发行人占武汉联投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5个董事席位中的2个,属少数董事席位。公司的日常经营由武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进行管理。

(二)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1、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交投成立于2008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为30,0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道路、桥梁基础设施、轨道交通、机场、铁路、港口投资及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底,联交投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主要子公司包括黄冈市联路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汉洪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青郑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汉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黄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联交投总资产242.16亿元,总负债199.87亿元,净资产42.2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95亿元,净利润-0.17亿元。

2、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投置业成立于2009年5月15日,注册资本为300,0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旅游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联投置业的少数股东为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和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联投置业总资产503.54亿元,总负债434.70亿元,净资产68.8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7.55亿元,净利润1.17亿元。

3、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花山投资成立于2009年2月26日,注册资本为182,6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花山投资的少数股东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和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花山投资总资产191.12亿元,总负债108.76亿元,净资产82.3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28亿元,净利润2.87亿元。

4、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梓山湖投资成立于2009年4月21日,注册资本为30,0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投资与委托投资;资产管理;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开发业务;旅游开发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梓山湖投资的少数股东为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梓山湖投资总资产35.20亿元,总负债23.86亿元,净资产11.3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03亿元,净利润0.17亿元。

5、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梧桐湖投资成立于2009年6月17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对基础设备、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限湖北省梧桐湖新区范围内);园区建设;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对建设项目提供咨询和担保(不含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梧桐湖投资的少数股东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梧桐湖投资总资产97.10亿元,总负债67.64亿元,净资产29.4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净利润3.54亿元。

6、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湖高新是1993年1月12日经武汉市体改委【1993】1号文批准,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现更名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庙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武汉市建银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五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股本为6,0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并于1993年3月19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1998年1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524号文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3,600万股,股票代码600133。其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科技工业园开发及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资质二级);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建筑及装饰材料零售兼批发;承接通信工程安装及设计;组织科技产品展示活动;仓储服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广告设计制作;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服务;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移交;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各类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2012年2月29日,东湖高新拟向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湖北路桥股权,交易完成后,东湖高新将持有湖北路桥100%股权,湖北路桥将成为东湖高新的全资子公司,按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湖北路桥将纳入东湖高新合并报表范围,湖北路桥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等将在东湖高新财务报告中得到更加真实、全面的展现。

2012年9月24日,东湖高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40号),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2年10月16日,湖北路桥取得了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2000000002917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湖北路桥的资产已变更登记至东湖高新名下,双方已完成了湖北路桥100%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湖北路桥成为东湖高新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湖高新总资产228.25亿元,总负债185.50亿元,净资产42.7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6.33亿元,净利润9.73亿元。

7、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农高投成立于2012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为73,0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对基础设施、农产品基地建设及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旅游开发业务。农高投的少数股东为华润深国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荆州市宏远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国营太湖港农场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高投总资产40.74亿元,总负债27.27亿元,净资产13.4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31亿元,净利润-0.004亿元。

8、湖北省黄麦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黄麦岭控股成立于2017年4月12日,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磷矿资源开采;化工产品、化肥产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品);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园区建设;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业务除外);自有资产管理及资本运作(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黄麦岭控股的少数股东为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黄麦岭控股总资产31.56亿元,总负债17.04亿元,净资产14.5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49亿元,净利润0.32亿元。

9、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经资本成立于200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750,0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对工业、商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劵、期货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中经资本的少数股东为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经资本总资产159.67亿元,总负债56.28亿元,净资产103.39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9亿元,净利润6.99亿元。

(三)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1、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发行人对湖北城际的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

湖北城际于2009年5月由发行人子公司联铁投与武汉铁路局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199,000.00万元,发行人子公司联铁投持股比例为50%,武汉市铁路局持股34.64%,湖北省客运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36%。发行人于2014年将其持有的湖北城际全部股权委托给湖北省客运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其日常经营由武汉市铁路局负责进行管理。因此,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将湖北城际归类为联营企业。

(2)湖北城际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湖北城际的主营业务为:城际铁路的工程建设和客货运输项目筹建及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该公司为城铁建设项目公司,目前已全部建成通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湖北城际总资产379.69亿元,总负债214.85亿元,净资产164.8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13亿元,净利润-17.08亿元。湖北城际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为该公司4条铁路已经通车,大量利息支出费用化,导致公司亏损。

2、武汉联投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投万科地产成立于2010年6月1日,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发行人子公司联投地产出资9,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0%,武汉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50%。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消防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联投万科地产为花山万科、唐家墩项目的项目公司,该项目目前尚处于开发期。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联投万科地产总资产90.78亿元,总负债81.34亿元,净资产9.4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5.93亿元,净利润4.79亿元。

3、武汉生态城碧桂园投资有限公司

碧桂园投资成立于2009年12月4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发行人子公司联投地产出资22,5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5%,茂名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重庆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5%。其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的研发、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租赁;酒店管理(不含餐饮经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碧桂园投资总资产17.05亿元,总负债7.84亿元,净资产9.2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22亿元,净利润-1.35亿元。

4、武汉碧桂园联发投资有限公司

碧桂园联发投成立于2010年1月21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发行人子公司联投置业出资9,6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8%,泰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武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2%。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的研制、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租赁;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碧桂园联发投总资产9.60亿元,总负债6.96亿元,净资产2.6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89亿元,净利润0.18亿元。

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成立于2000年3月29日,注册资本466,2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1.14%,第一大股东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比例为13.66%。其经营范围为: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及期限内经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风证券总资产514.98亿元,总负债332.15亿元,净资产182.8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9.86亿元,净利润6.15亿元。

6、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财保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改【2011】1805号文件批准,于2011年11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发行人出资16,8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4%,第一大股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20%。其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保险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江财保总资产24.22亿元,总负债14.27亿元,净资产9.9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99亿元,净利润-1.10亿元。

7、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软件成立于2012年5月15日,注册资本47,5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出资10,375.00万元,持股比例为21.84%,第一大股东为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79%,东湖高新持股21.84%,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2.53%。其经营范围为:软件新城的投资、规划、开发、管理和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与维修、房地产中介服务;经营停车场;软件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软件企业的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咨询(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软件总资产22.84亿元,总负债15.87亿元,净资产6.9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99亿元,净利润2.46亿元。

8、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海吉星成立于2011年8月1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发行人出资12,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1%,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其经营范围为:互联网农产品销售及服务;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农产品检测服务;货运运输代理,仓储(危险品除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报关报检代理服务,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吉星总资产10.22亿元,总负债8.35亿元,净资产1.8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净利润-0.85亿元。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简介

联投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享有公司出资额为147,333.92万元,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34.04%,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红云

设立时间:2013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310,000.00万元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它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自有资产管理业务及资本运作;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性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要行政许可经营的除外)。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联投控股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043,866.21万元,负债为13,021,448.4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022,417.7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584,205.04万元,净利润为98,253.5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联投控股所持公司的股权未予质押,不存在针对该等股份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联投控股100%股权,因此湖北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生于1971年11月,湖北洪湖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农经系农业经济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1年7至2000年8月在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工作,历任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副所长(期间:1998年1月至1999年1月及1999年10月至2000年8月借调省水利厅计财处),2000年8月至2004年8月任湖北省水政监察总队、省水利规费征收总站水政监察员(期间:2001年4月兼任水利基金征集室主任)。2004年8月至2010年3月任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调研员(期间:自2008年5月借调至公司筹备组,任财务部部长,2010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7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丁振国先生,生于1960年,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1981年9月至2009年4月在湖北省财政厅工作,历任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农业处处长,经济建设处处长等职。2009年4月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09年6月起,历任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东湖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联投小池滨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宋领先生,生于1965年4月,汉族,陕西西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5年6月参加工作。2003年1月至2008年7月任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任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书记、党委副书记。2012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3年7月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2013年12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3月3日至今任沪汉蓉铁路湖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伍晓峰先生,生于1971年10月,广东兴宁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工学学士,研究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066基地设计所质量技术处处长、科研生产处处长。2006年1月至2008年2月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066基地设计所副所长、党委委员。2008年2月至2009年6月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九研究院科研部副部长。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九总体设计部常务副主任、党委书记。2014年12月起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起任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起任武汉光谷量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起任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袁其明先生,北京机械工业学院会计专业本科毕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三峡总公司财务部基建财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三峡工程阶段性竣工财务决算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12月至2006年2月任中国三峡总公司资产财务部北京会计核算中心主管(期间:2004年4月至2005年6月在国资委业绩考核局考核二处挂职)。2006年2月至2011年9月任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主任(期间:2008年6月至2011年7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2011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1月至2016年8月任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8月至今任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孔德友先生,青岛建工学院工民建专业毕业。1989年7月至2001年2月任武钢设计院经营计划部工程施(期间:2000年3月至2000年7月第二十五期科干培训班学习)。2001年2月至2004年12月任武钢设计院经营计划部副部长、建筑设计所副所长。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武钢设计院建筑设计所所长、武汉汉威炉外精炼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7年3月任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历任武钢工程技术集团高新技术产业部副部长、营运管理部(安环部)副部长、环保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武钢绿色城建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卞立山先生,华中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工业会计与企业管理专业毕业。1991年7月至1999年7月任二汽(1992年9月更名为东风汽车公司)财务会计处(1993年4月更名为财务会计部)固定资产核算、成本核算、销售与损益核算会计员(期间:1997年11月至1999年7月借调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筹备组财务组)。1999年7月至2011年9月历任东风汽车公司财务部会计处会计报表管理员、业务主任,财务会计总部会计部副部长,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2011年9月至今任东风汽车公司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处长(期间: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东风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挂职总经理助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康先生,1987年7月至1988年7月在武汉卷烟厂工艺技术科工作。1988年7月至2003年12月历任湖北省烟草公司生产技术处副科长、广水卷烟厂副厂长、经济运行处科长、副处长。2003年12月至2017年11月历任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运行部副部长、综合计划部部长。2017年8月至今任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国华先生,1994年1月至1996年6月任武汉市左岭农村信用社柜员。1996年6月至1998年1月任武汉市洪山信用联社办公室文秘、财务部科员。1998年1月至1999年1月任武汉市九峰农村信用社副主任(分管财务会计工作)。1999年1月至2003年1月历任武汉市青菱农村信用社副主任(分管财务会计工作)、主任。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历任武汉市江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稽核保卫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4年3月至2009年10月任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计划财务部科长、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8年1月历任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监察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2018年1月至今任武汉长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公司监事

牟秉夔先生,生于1963年12月,湖北利川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鄂西州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党政干部处干事、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省委企业工委干部部副部长、调研员,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调研员、处长,湖北省国有企业第一监事会主席。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蒋曲先生,生于1966年,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湖北省财政金融贸易办公室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湖北省经贸委市场流通处主任科员,湖北省经贸委培训处副处长,湖北省国资委企业改组处副处长,企业托管中心主任等职务。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王冰天先生,生于1961年8月,湖北襄樊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8月至2013年9月任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副处长。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调研员。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省国有企业第一监事会调研员。2015年9月至今任省国有企业第一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郑献伟先生,中南财经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毕业。2002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武汉环球赛事有限公司职员。2002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武汉龙泉山生态园有限公司职员。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职员。2006年4月至2017年9月历任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高级主管、综合管理部副部长。2017年9月至今任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周敏女士,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任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费用会计。2002年6月至2008年9月任武汉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专业经理。2008年9月至2017年1月历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级主管、财务部副部长、资金中心主任(享受集团部门正职待遇)、财务管理总部预算经营部部长兼资金管理部部长。2017年1月至今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副部长兼预算经营部部长、资金管理部部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李军先生,简历参见本节公司董事简历中李军先生部分。

副总经理:丁振国先生,简历参见本节公司董事简历中丁振国先生部分。

纪委书记:马国其先生,生于1961年6月,湖北赤壁人,中共党员,硕士。1976年12月至1986年2月在军队服役,历任战士、放映组长、军校学员、武汉军区政治部群联部干事。1986年2月至1992年8月任省统计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省委大中型企业工委宣教处科级干事。1994年12月至1995年5月任省委大中型企业工委宣教处副处长(期间:1993年9月至1995年6月,武汉大学哲学专业哲学硕士)。1995年5月至2000年3月任省经贸委宣传处副处长、组织处副处长。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任省委企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2001年9月至2004年3月任省委企业工委组织部调研员。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任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调研员。2005年3月至2007年10月任省国资委信访办主任(期间: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在三峡总公司挂职,任长江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三峡水力发电厂党委委员、厂长助理)。2007年10月至2008年11月任省国资委机关党办调研员(牵头)、信访办主任。2008年11月至2010年7月任省国资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期间:2009年3月至9月兼任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托管中心党委书记)、信访办主任(主持企业维稳处工作)。2010年7月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13年1月至今兼任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副总经理:周均清先生,生于1972年8月,湖北随州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历任湖北省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兼党组书记,随州市人民政府科技副市长(挂职)、政府党组成员。2012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汪继明先生,生于1965年11月,湖北崇阳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通城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咸宁市咸安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咸宁市咸安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鄂州市华容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鄂州市华容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鄂州市委副秘书长,鄂州市政府副市长。2016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6年6月至今兼任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联投小池滨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联投蕲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联投(恩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会计师:王嘉良先生,兰州商学院财政学专业本科毕业。1996年7月至1997年4月为中国石油西北销售公司玉门石油站实习员工。1997年4月至2017年9月历任中国石油西北销售公司财务处科员、价税科副科长、预算科科长、综合管理员、副处长、处长、纪委委员、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形。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作为武汉城市圈交通领域的综合性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主体,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二)公司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

1、表中2015-2017年的数据来源于审计报告。

2、从2012年底起,工程收入、科技园建设及配套收入、环保综合治理行业收入全部来自发行人下属上市子公司东湖高新。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注:在公司财务核算中,土地代征业务收入是以净额列示,故此处毛利率为100%。

2015年至2018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4.16亿元、118.51亿元、139.39亿元和58.00亿元,呈现出逐年稳步上升的态势。其中,工程收入分别为40.35亿元、40.55亿元、45.09亿元及20.00亿元,在营业收入中占比最高,分别为38.74%、34.21%、32.34%和34.48%。2017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139.3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88亿元,增幅为17.62%。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科技园建设及配套、化工产品、委贷以及其他业务的收入增加。2018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58.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36万元,降幅为7.01%。

2015年至2018年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78.42亿元、96.22亿元、103.39亿元和42.17亿元。其中,工程成本分别为35.72亿元、37.34亿元、40.84亿元和18.47亿元,在营业成本中占比最高。2017年,发行人的营业成本为103.3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17亿元,增幅为7.46%,主要原因是行业结构调整导致营业成本增加。2018年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42.17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65亿元,降幅为7.98%。

2015年至2018年1-6月,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合计分别为25.74亿元、22.29亿元、36.00亿元和15.83亿元;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24.71%、18.81%、25.83%及27.29%,发行人2016年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发行人工程施工营业成本攀升所致。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众环审字(2016)01044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7)0107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众环审字(2018)0106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发行人自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新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导致相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① 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改为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由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改为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由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改为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计入营业外收支改为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在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中单独列报该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发行人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发行人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发行人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发行人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发行人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③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④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⑤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⑦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⑧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发行人根据上述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2017年度比较报表。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平均余额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2017年度第一次董事会及公司2016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73号文核准,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25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偿还到期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0亿元计入2018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5、假设本期债券在2018年6月30日完成发行并偿还债务完毕。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成,若以本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数据为测算基础,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将从69.88%降至69.34%。

四、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1、发行人已出具《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政府债务的承诺》及《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的承诺》,承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且不用于公益性项目和房地产业务,同时本次公司债券亦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

2、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设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保障募集资金合规使用,并提前归集本期债券本息,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发行人将与监管银行及受托管理人订立监管协议。同时,发行人将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核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安排。在使用过程中,发行人将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集中管理,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并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

3、发行人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以保障投资者权益,并切实防范偿债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的规定,能够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

五、已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95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于2016年7月18日成功发行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发行人已按照《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54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于2017年9月11日成功发行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发行人已按照《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243号文核准,中经资本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于2017年4月11日成功发行了“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4亿元。

按照《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该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4亿元,用于一级市场投资,谨慎参与定增、并购投资等业务,不得用于二级市场直接投资。重点投向现代制造、生物技术、环保治理等高新技术领域,专注产业孵化,具体投资规模和投资项目将视公司流动性情况而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净额13.9 亿元已全部使用完毕,用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该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计划一致。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7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并于2018年11月22日成功发行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发行人在交通银行武汉滨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21860166018800012673),募集资金总额15亿元已于2018年11月23日足额划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该次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发行人2017年度第一次董事会及2016年度股东会决议、《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综上,“16联投01”、“17联投01”、“17中经债”、“18联投Y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该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一致,未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或转借他人。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募集说明书

(三)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99号联投大厦24楼

联系人:刘成

联系电话:027-81737700

传 真:027-81737799

(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联系人:刘伊林

联系电话:0755-22626124

传 真:0755-82053643

互联网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三)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联系人:刘岭

联系电话:027-65799545

传 真:027-85481502

互联网网址:http://www.95579.com.cn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