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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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2018-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18

● 优先股简称:北银优1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5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18年12月7日(周五)

● 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0日(周一)

● 除息日: 2018年12月10日(周一)

● 股息发放日:2018年12月11日(周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18;优先股简称:北银优1)的股息发放方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17年12月11日,按照北银优1票面股息率4.5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5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2.205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18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北银优1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5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北银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5元。

(2)其他北银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日期

根据2015年12月22日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优先股每年的付息日为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本次优先股付息日为每年的12月11日。具体实施日期如下:

1.最后交易日:2018年12月7日(周五)

2.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0日(周一)

3.除息日: 2018年12月10日(周一)

4.股息发放日:2018年12月11日(周二)

三、股息发放实施方法

全体北银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6223826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