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2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8-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7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日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全体董事一致认可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取得相关资质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再次进行了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再次调整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临2018-07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胡江华、史晓华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再次进行了调整,公司修订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和《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18-07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胡江华、史晓华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修订了《洪城水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洪城水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胡江华、史晓华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75号、临2018-076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72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上午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作出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再次调整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临2018-073)。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修订《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及《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18-074)。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修订《洪城水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洪城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7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调整2018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慎重考虑与研究,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再次进行调整,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4,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9,4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相关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7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对此前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公告编号:2018-075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7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因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取得相关资质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再次进行了调整,故取消部分议案。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增加部分临时提案(详见临2018-075公告)及股东大会延期(详见临2018- 070公告)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2月17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99号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7日

至2018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18年7月 14日、2018年8月23日、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1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4、6-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