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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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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8-05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黄伟先生。

4、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董事邹磊先生、徐鹏先生、谷大可先生、徐海和先生、刘登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1人,曾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龚丹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选举张继烈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浒、赵志莘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8-05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4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张继烈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张继烈先生当选为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 票,同意3 票,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