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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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8-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7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2号)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7,354,292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9,037,354,2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3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46,069,686.59元。截至2017年10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27日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64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中金公司及上述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门内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的下级支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及相应产生的利息已按照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和相关规定,全额转入联通运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管理,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除上述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