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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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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0版)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赵德赛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81)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郑秋月

联系电话:021-802348888-6694

传真:021-80234898

客服电话:4006991888

公司网址:www.998fund.com

(8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徐英

电话:010-59336539

传真:010-59336500

客服电话:4008-909-998

(8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63136184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8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8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六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罗聪

客户服务电话:0371-85518396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86)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号3号楼4、6、7层,6号楼1、2层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号3号楼4、6、7层,6号楼1、2层

法定代表人:吴国华

联系人:申倩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707

公司网址:www.hsqh.net

(87)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公司网址:www.buyforyou.com.cn

(88)成都华羿恒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88号1号楼32楼2号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88号1号楼32楼2号

法定代表人:赵壁

联系人:徐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8010-009

公司网址:http://www.huayihengxin.com

(8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50810687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90)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宋楠

联系电话:021-20219988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91)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一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 129 号文化创新工场四层 404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李美

电话:010-68292940

传真:010-68292964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92)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 座 21 层&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刘聪慧/徐晓荣

电话:010-58170905/010-58170876

传真:010-5810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93)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94)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赵立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391

公司网址:http://www.dianyingfund.com/

(95)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96)深圳前海财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 1088 号南园枫叶大厦 15 层 15K 室

法定代表人:孙方厚

联系人:顾梦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0071

公司网址:www.caiho.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杨皓鹏

总经理:杨皓鹏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电话:021-3842980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58153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朱昀

四、基金的名称

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申购,但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周期、货币及财政政策方向、市场资金供需状况、各类固定收益类资产估值水平对比的基础上,结合收益率水平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优化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精选预期风险可控、收益率较高的债券,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1)久期配置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动趋势的预测,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研究收益率曲线形态,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模型对各期限段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对收益率曲线各个期限的骑乘收益进行分析。通过选择预期收益率最高的期限段进行配比组合,从而在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流动性、税赋水平、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回售以及市场偏好等因素的综合评估,研究各类型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券,以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将在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运用行业研究方法和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精选预期风险可控、收益率较高的债券,结合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构造和优化债券投资组合,为投资人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1)信用类债券的个券选择及行业配置

1)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及各行业的发展状况,确定各行业的优先配置顺序;

2)研究债券发行人的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公司背景、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特殊事件风险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3)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度量发行人财务风险;

4)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

5)综合发行人各方面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溢价偏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2)杠杆放大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3、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主要基于信用品种投资策略,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首先,确定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研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所处行业在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动中所受的影响,以确定行业总体信用风险的变动情况,并投资具有积极因素的行业,规避具有潜在风险的行业;

其次,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发展前景、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综合分析;

最后,结合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票面利率、剩余期限、担保情况及发行规模等因素,综合评价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配置。针对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主要采取分散投资,控制个债持有比例。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投资于一家企业发行的单期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该期证券的10%;

(1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8)、(12)、(13)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为此,本基金选取中证全债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为截至2018年3月31日报告期末的一季报数据。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资产净值为58,536,579.22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038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1.178元;C类资产净值为2,725,053.20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1.162元。其资产组合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10.3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

基金A类本期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基金C类本期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绪言”部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进行了补充。

(二)在“释义”部分,对相关释义进行了补充。

(三)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对“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五)对“相关服务机构”部分进行了更新。

(六)在“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七)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并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按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八)对“基金的业绩”按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九)在“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对“估值方法”和“暂停估值的情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十)在“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对“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十一)在“风险揭示”部分,对“流动性风险”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十二)对“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按最新《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更新。

(十三)在“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披露了本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