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2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8-131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8-133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补充流动资金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917.01万元(包含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利息收益24.1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3,445.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6,103.3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7,341.6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2016年10月10日汇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310010110120100328028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人民币1,662.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679.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验证,并由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8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司拟投入总金额为人民币6,97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已投入人民币4,084.15万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人民币2,917.01万元(包含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利息收益24.1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资金用途的意见。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于2012年12月6日经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同意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核准决定书》(杭经开经〔2012〕400号)核准。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6,977.00万元,实施主体为顾家家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已投入人民币4,084.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在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业务的调整,使该项目的实际投入较预算有所缩减。同时,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原投资建设内容已初步满足公司现阶段对信息化系统的需求。基于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本募投项目变更后,原募集资金中未使用的部分共计人民币2,917.01万元(包含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利息收益24.1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自身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从内容和程序上,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并将募集资金中未使用的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对信息化系统的实际需求情况,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文件,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917.0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体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的其他项目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变更该部分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四、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8-132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对信息化系统的实际需求情况,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审议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8-134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1顾家大厦一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1日

至2018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1顾家大厦

电话:0571-88603816

邮箱:securities@kukahome.com

联系人: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