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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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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8-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18-060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2018年12月04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18-06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78号文《关于核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64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431.5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2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41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因业务增长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继续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12月0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 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所履行的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1、合盛硅业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合盛硅业承诺本次继续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合盛硅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合盛硅业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18-062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8日以短信和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05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三楼高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长虹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18-063

债券代码:136877 债券简称:16合盛01

债券代码:143210 债券简称:17合盛01

债券代码:143379 债券简称:17合盛02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3日

● 债券付息日:2018年12月14日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发行的2016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12月14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3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6合盛01

3、债券代码:136877

4、发行总额:2亿元人民币

5、债券期限:5年期(3+2)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5.55%。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将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7、计息期限:自2016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止。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二、本次付息方案

1、根据《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55%。

2、每1手“16合盛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5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3日

2、债券付息日:2018年12月14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合盛01”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雅山西路530号

联系地址:嘉兴市乍浦镇雅山西路530号

法定代表人:罗立国

联系人:龚吉平

联系电话:0573-89179052

传真:0573-89179977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曹晴来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