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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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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
修订说明

2018-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79 股票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8-066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

修订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4日,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CNCE Global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980号)。公司据此对2018年10月16日披露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进行了相应补充和更新,现就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由于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重大风险提示”之“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风险”、“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风险”进行了相应修订。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

股票代码:600579 股票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8-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CNCE Global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980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CNCE Global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发行468,824,515股股份、向福建省三明双轮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发行9,592,088股股份、向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9,038,84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2,6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及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事项的批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