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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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10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尚修磊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现实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募集资金产生的相关利息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结项募集资金(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1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正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10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及星网卫通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星网卫通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65,703,839.43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五条修改为: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7层,邮政编码:10017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提名吴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聘任吴萍女士为新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拟定于2018年12月24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8年12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12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北斗的新一代驾驶人考训系统产业化项目”、“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惯性导航与测控产品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卫通”)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65,703,839.43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0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6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3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6,901,764.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8,448,235.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9091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实施方案〉的议案》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基于北斗的新一代驾驶人考训系统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实施;“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惯性导航与测控产品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施。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2017年1月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2月16日,公司、星网卫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和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2月20日,公司、星网卫通、招商银行和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7年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2.07亿用于向星网卫通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2,116.59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2018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2018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2、公司在进行募投项目“基于北斗的新一代驾驶人考训系统产业化项目”方案设计时,拟投入1,411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厂地租赁。实际建设时,使用了全资子公司资星网卫通的房产,从而节约了租赁房产的费用。如将节约的房屋租赁费计入已投入金额,则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8,796.19万元,占承诺投资金额的比例为86.71%。

3、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各个环节的费用控制,从而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支付期限较长,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账户除质保金及工程尾款外的节余募集资金6,570.38万元(包含截至2018年10月31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624.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星网卫通日常生产经营。

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相应公司及子公司账户,待质保金及工程尾款支付后,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后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公司承诺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此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星网卫通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星网卫通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65,703,839.43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现实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募集资金产生的相关利息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结项募集资金(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专项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星网宇达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星网宇达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此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星网宇达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星网宇达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1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及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玉双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玉双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辞职后,刘玉双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玉双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刘玉双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玉双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刘玉双女士在辞去董事职务后仍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刘玉双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玉双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1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吴萍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萍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会秘书(简历后附)。

吴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吴萍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7838888

传真号码:010-87838700

电子邮箱:wuping@starneto.com

邮政编码:100176

通讯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7层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吴萍女士简历

吴萍女士,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北京印染厂技术科副科长,北京京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华普超市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北京华腾八里庄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吴萍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吴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吴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1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原因

1、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33万股,授予价格为15.80元/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22.38万元(壹亿陆仟零贰拾贰万叁仟捌佰圆整)增加至人民币16,055.38万元(壹亿陆仟零伍拾伍万叁仟捌佰圆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22.38万元(壹亿陆仟零贰拾贰万叁仟捌佰圆整)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55.38万元(壹亿陆仟零伍拾伍万叁仟捌佰圆整)

2、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和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完成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的变更,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4层1单元(A座)5C” 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7层”。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五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4层1单元(A座)5C,邮政编码:100097。

修改后: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7层,邮政编码:10017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审议批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条款如下:

三、《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章程修正案由公司盖章,报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11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8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2018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2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股东可到登记地点,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9层会议室。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人:黄婧超

联系电话:010-87838888

传真:010-87838700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9层

3、会议时间:半天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9”,投票简称为“星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2 表决票

注:①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表3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