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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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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169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11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64),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下午3:00至2018年12月1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审议《关于子公司为金茂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1,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2、提案编码及意见表决

(1)提案编码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学佳、赵姝

联系电话:(0574)87037581、(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17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情况

暨可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通知,银亿控股的证券账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134,129股再次发生了被动减持,减持比例为0.1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所持公司股票被动减持的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2、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199,400,919股(其中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6,412,612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9.43%。

本次减持后,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192,266,790股(其中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9,278,48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9.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2018年11月30日后的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银亿控股在银河证券信用账户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动减持合计不超过37,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310%)。根据相关规定,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自2018年11月30日起截止本公告日,银亿控股在银河证券信用账户的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被动减持17,262,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

目前,银亿控股正在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并拟通过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被动减持的风险,并已获得金融机构支持,但不排除在协商和解决过程中所持公司股份出现被动减持的情形。

三、本次被动减持的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票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截止本公告日,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006,453,399股,其中拟被违约处置的质押股份数为409,658,3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17%,在未来相关法规约定期限内存在可能被处置的风险,截止目前,质押股份尚未发生被违约处置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动减持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银亿控股出具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