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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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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7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30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附后),全文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8年12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7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30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仓储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性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陈世新先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提名钟晓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6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钟晓 1985年7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融资部主任、经理等,现任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融资部副总监。

钟晓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钟晓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钟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80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快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易保理”)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林海川先生,转让价格为5,167.45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林海川先生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快易保理100%股权

2、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快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4号松科苑1号楼401-01、02、03、04,402-01、02、03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服务;融资租赁业务;实业投资;物流项目投资;石油运输行业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两项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快易保理100%股权。

3、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快易保理的股权,快易保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委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快易保理2018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18年1-6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东莞市快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10314号);公司委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快易保理的股东全部权益以201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东莞市快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8]第415号)。

上述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快易保理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138.00万元,增幅2.50%。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快易保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经收益法评估的净资产值,经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为5,167.45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价格: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快易保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经收益法评估的净资产值,经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为5,167.45万元。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10日内,关联方林海川先生需支付50%以上的股权转让款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在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3、公司保证所转让给林海川先生的股权是公司在快易保理的真实出资,是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公司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公司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冻结,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公司承担。

4、协议的生效条件: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关联方林海川先生签字后生效。

5、争议的解决:与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提起仲裁。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为快易保理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及利息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将解除该担保,不再为该担保事项承担保证责任。

在快易保理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快易保理发展,公司曾向快易保理提供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快易保理对公司尚有17,155.00万元本金未归还,快易保理需于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含当日)前归还所欠本金及利息。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对快易保理所欠公司的往来款负债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为快易保理提供担保,亦不存在委托其理财、其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的发展规划基本以仓储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为主,公司将凭借雄厚的实力及行业领先地位,根据投资项目的不同情况,通过自建、并购等措施,不断提高公司总体罐容水平,壮大公司规模。

作为公司的创新业务,快易保理于今年五月份开展商业保理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收益;目前来看,快易保理属于类金融企业,其业务发展可能会对公司再融资形成一定的限制,公司项目投资、并购等再融资可能会受到影响。为保证公司仓储业务的规模化发展,拟将快易保理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林海川先生。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林海川先生不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日期间,关联方林海川先生新增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合计为4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本次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仓储业务的规模化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有利于仓储业务的规模化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莞市快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10314号);

6、《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东莞市快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8]第415号);

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8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沙田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与潘俊玲女士。林海川先生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女士系林海川先生之配偶。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为其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公司与农业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为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日期间,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新增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合计为4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8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陈世新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甘毅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陈世新先生、甘毅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陈世新先生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华南运营中心总经理、公司子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甘毅先生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行政中心总经理、公司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鉴于陈世新先生、甘毅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世新先生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陈世新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甘毅先生辞职申请将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甘毅先生仍将继续履行职工代表监事的职责。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钟晓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钟晓女士的任职将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亦不会导致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6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钟晓 1985年7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融资部主任、经理等;现任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融资部副总监。

钟晓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钟晓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钟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83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下午14:5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15:00至2018年12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三江公司行政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1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逐项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三江公司行政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12月1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三江公司行政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李军印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8年12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