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18-043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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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股本为 978,891,302股,全部为A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6,517,992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506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因出席其他重要会议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卢长才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3名董事、2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长刘毅先生和董事周红女士因参加其他重要会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张润钢先生、董事梁建章先生、董事沈南鹏先生、董事孙坚先生及独立董事朱剑岷先生因出差或出国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韩青先生因病住院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东海全先生因出席其他会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段中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首旅酒店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债转股形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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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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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首旅酒店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债转股形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文、刘培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