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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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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公告编号:2018-057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延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黄建洲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旭杨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转让蓝亚检测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项《关于转让蓝亚检测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207,524,737股)、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5,328,000股)中国联合工程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5,200,000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亭亭、单震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