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9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拟向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交易标的:公司及新科佳都、重庆新科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即公司及新科佳都、重庆新科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
保理融资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亿元。
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保理融资费率:按照同期同档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适当上浮(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6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亿元。
● 本次保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拟向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保理商1: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负责人:段欣
成立日期: 2011年10月26日
营业场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第32、33层全层、金穗路62号之一侨鑫国际金融中心商业裙楼第1层09单元
保理商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负责人:张俊勇
成立日期: 2008年8月29日
营业场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1号首层东南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保理业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新科佳都、重庆新科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四、保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即公司及新科佳都、重庆新科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
保理融资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亿元。
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保理融资费率:按照同期同档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适当上浮(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定。
五、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是为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 佳都科技 编号:2018-137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18年12月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名董事全体表决同意,经审议同意对2018年度可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详见“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金额和类别”)。
2、公司独立董事李定安、谢克人、叶东文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18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预计,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发生的正常业务,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李定安、谢克人、叶东文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2018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预计,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需要,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的交易定价及结算办法的客观公允性,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已于2018年初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可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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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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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均参考公司同类服务的对外价格,以及市场交易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