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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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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13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推选王成先生、王伟先生、宋丽华女士、张皓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审议通过了《推选王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推选王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推选宋丽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推选张皓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推选郭磊明先生、王良成先生、张雪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审议通过了《推选郭磊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推选王良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推选张雪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投票选举,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同意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30,000元/年(不含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0,000元/年(不含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38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13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推选王成先生、王伟先生、宋丽华女士、张皓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推选郭磊明先生、王良成先生、张雪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良成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成,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四川彩虹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恒康医疗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核查,王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成先生于2016年7月1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于2017年1月12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的警示。

2、王伟,男,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从事临床、科研和管理工作;现任恒康医疗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经核查,王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3、宋丽华,女,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在职研究生,1999年担任瓦房店中心医院副院长,2002年担任瓦房店第三医院院长,2014年任瓦房店第三医院董事长。曾先后是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大连市党代表,瓦房店市人大常委,全国三八红旗手。宋丽华女士拥有三十多年医院临床和管理工作经验,16年的医院院长管理经历。现任恒康医疗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经核查,宋丽华女士因参与认购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持有公司合计27,777,778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9%,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4、张皓琰,女,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东北大学在读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资本市场部和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融管理办公室供职,现任中元融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核查,张皓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张玉富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磊明,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郭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2、王良成,男,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博士学历、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和Konkuk University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王良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3、张雪梅,女,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博士学历。历任成都中药厂车间主任、太极集团成都研究所所长、成都致中吉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监事,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张雪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13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倩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刘敏女士、黄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审议通过《推选刘敏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推选黄丽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3 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如下:10,000元/年(不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137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刘敏女士、黄丽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两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敏,女,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成都和康药业公司新药研发员,四川华美生物制药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销售行政助理,现任恒康医疗核算中心经理、第四届董事会监事。

经核查,刘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2、黄丽华,女,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8年7月于公司财务部供职,执行公司财务核算管理、会计监督等工作。

经核查,黄丽华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13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王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宋丽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皓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郭磊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良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雪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刘敏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黄丽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00 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号)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号)。

议案1、2、3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公司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曹维 李丹

联系电话:028-85950888

传真电话:028-85950202

电子邮箱: dan.li@hkmg.com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累积投票议案和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如下图所示: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非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位。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议案三,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