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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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8-04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8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会议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增加注册资本990万元。完成本次增资后,自来水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61万元增加至4,051万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编号:临2018-04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稳健发展,并有效利用本公司存量资金,会议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分批向自来水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借款。每批期限均为5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随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调整),利息由自来水公司按季支付。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编号:临2018-0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陕西省金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盾公司”)以少数股东减资退股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共计1,025万元,其中,西安大普商贸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205万元(退出股权比例5%);西安坤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820万元(退出股权比例20%)。金盾公司少数股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完成本次减资后,金盾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100万元减少至3,075万元,金盾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编号:临2018-05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

为化解投资和资金回收风险,增强本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会议同意本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打包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46%)和享有的华龙公司全部债权12,727万元。

本次股权和债权打包转让挂牌底价为15,763万元。其中,股权挂牌底价3,036 万元,债权挂牌底价12,727万元。若产生竞价,则债权价格不变,溢价部分纳入股权价格。

若本次转让完成,华龙公司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若按挂牌底价完成转让,将增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3,866.89万元;若产生竞价,溢价部分将增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编号:临2018-05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明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汇明公司”)探矿权被政策性退出,会议同意本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汇明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60%)。

本次转让挂牌底价为1元。

若本次转让完成,汇明公司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若按挂牌底价完成转让,将减少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326.71万元;若产生竞价,溢价部分将增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18-052)。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2018-048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投资金额: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对自来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990万元。

一、增资概述

2018年12月7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990万元。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增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被增资子公司注册情况

名称: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遂宁市小南街58号

法定代表人:阳志刚

注册资本:3,061万元(本次增资前)

成立日期:1986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生产、供应:自来水。销售:水暖管件、水暖管件零件、消防器材、净水剂;安装给排水管线;管道维护;水表检验及修校;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咨询;电力供应。

2、被增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上述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方案

本公司对自来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990万元。完成本次增资后,自来水公司注册资本为4,051万元。增资前后自来水公司股权结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自来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本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能够促进自来水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8-049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分批提供委托贷款,每批期限均为5年。

● 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随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调整)。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8年12月7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分批向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借款。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注册情况

名称: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遂宁市小南街58号

法定代表人:阳志刚

注册资本:3,061万元

成立日期:1986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生产、供应:自来水。销售:水暖管件、水暖管件零件、消防器材、净水剂;安装给排水管线;管道维护;水表检验及修校;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咨询;电力供应。

2、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委托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委托贷款期限:分批提供委托贷款,每批期限均为5年。

委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随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调整)。

利息结算:由自来水公司按季支付。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自来水公司因前期城南水厂等投资项目回报期较长,同时,供区内自来水老旧管网改造速度加快,资金需求量加大。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能够提高本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益,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稳健发展和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委托贷款的风险控制

自来水公司销售水量和管网安装业务呈逐年上升趋势,盈利能力逐年增强。同时,本公司能够对自来水公司实施有效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够保证本公司资金安全。

六、本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6,755万元(不含本次审议批准金额),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2018-050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资概述

2018年12月7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陕西省金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盾公司”)以少数股东减资退股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共计1,025万元(退出股权比例25%)。本次减资完成后,金盾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减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金盾公司少数股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减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被减资子公司注册情况

名称:陕西省金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朱雀门里保吉巷小区25号A段

法定代表人:蒋青

注册资本:4,100万元(本次减资前)

成立日期:1999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矿产的投资、开发;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房地产的投资、开发;物资材料的销售;化工原料(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等专控除外)的生产、销售。

2、被减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评估情况

本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金盾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9月30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金盾公司资产账面价值6,004.46万元、评估价值 5,269.33万元、减值额735.13万元,减值率12.24%;负债账面价值3,924.15万元、评估价值3,924.15万元、无增减值变化;股东权益账面价值2,080.31万元、评估价值 1,345.18 万元、减值额735.13万元、减值率35.34%。

四、减资方案

金盾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1,025万元,其中,西安大普商贸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205万元(退出股权比例5%);西安坤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820万元(退出股权比例20%)。参考评估结果,经与金盾公司少数股东协商一致,金盾公司支付对价总额为290万元(折合每股净资产0.283元,低于每股净资产评估价值0.328元)。

完成本次减资后,金盾公司注册资本为3,075万元,本公司对其持有100%股权。减资前后金盾公司股权结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五、减资的原因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金盾公司少数股东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金盾公司少数股东退出,有利于本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和增强对子公司的控制,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不大。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以少数股东退出方式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本公司增强对子公司的控制,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8-05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打包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华龙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46%)和对其享有的全部债权12,727万元。

●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受让方尚不能确定。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2月7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打包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46%)和对其享有的全部债权12,727万元。

根据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转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

本次转让属于公开挂牌交易,受让方尚不能确定。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华龙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46%)和本公司对华龙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12,727万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和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公司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注册情况

名称: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康定市向阳街3号

法定代表人:梁文波

注册资本:5,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水利、电力、宾馆、旅游产品投资开发、各类电力设备及建筑设备租赁,五金,百货批发零售。

2、交易标的公司股东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3、交易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上述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评估情况

本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华龙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华龙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23,019.16 万元,评估价值18,798.73 万元,减值额4,220.43 万元,减值率18.33%;总负债账面价值23,656.28 万元,评估价值23,656.28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637.1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4,857.55 万元,减值额4,220.43 万元,减值率662.42%。

五、挂牌底价

本次交易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股权和债权打包转让挂牌底价为15,763万元。其中,股权挂牌底价3,036 万元,债权挂牌底价12,727万元。若产生竞价,则债权价格不变,溢价部分纳入股权价格。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说明

华龙公司部分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员工兼任,本次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本公司没有为华龙公司提供担保、也没有委托华龙公司理财,除本次拟挂牌转让的债权外,本公司资金没有被华龙公司占用。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有利于本公司化解风险,盘活资金,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取得的转让价款将用于电网和水网投资建设,有利于增强本公司整体持续发展能力,符合本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若本次转让完成,华龙公司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若按挂牌底价完成转让,将增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3,866.89万元;若产生竞价,溢价部分将增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转让,符合本公司长远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化解投资和资金回收风险。转让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8-052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汇明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60%)。

●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受让方尚不能确定。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2月7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明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汇明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60%)。

根据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

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公开挂牌交易,受让方尚不能确定。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汇明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60%)。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和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公司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注册情况

名称:四川汇明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9号

法定代表人:蒋青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材、工艺美术品、汽车配件、日用品。

2、交易标的公司股东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3、交易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上述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汇明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汇明公司资产总额账面价值24.49万元,评估价值24.49万元,无增减值变化;负债总额账面价值1,107.87万元,评估价值1,107.87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1,083.38万元,评估价值-1,083.38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五、挂牌底价

本次交易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1元。

六、本次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为保障本公司收回享有的汇明公司债权,本次股权转让设置如下前置条件:

1、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本公司将与受让方和汇明公司等签署协议,约定受让方购买汇明公司股权后,须尽力争取国家补偿。并承诺在收到补偿款后,先从补偿款中扣除用于争取补偿的相关费用(扣除金额以共同委托的审计机构认可为准),扣除上述费用后剩余部分再按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比例进行偿还。不足偿还部分,本公司将依法处理。

2、本次股权转让后,仍由本公司管理汇明公司银行账户。

七、涉及本次转让的其他说明

汇明公司部分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员工兼任,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本公司没有为汇明公司提供担保、也没有委托汇明公司理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汇明公司的应收款项余额为975.87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及时跟进汇明公司争取国家补偿款进展情况,以保障本公司获得相应债权。

八、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汇明公司拥有的锰矿探矿权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区和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决定关闭(退出)我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的通知》精神,该锰矿探矿权被政策性关闭(退出)。转让持有的汇明公司全部股权,有利于本公司优化产业结构,聚焦电、水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若本次转让完成,汇明公司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若按挂牌底价完成转让,将减少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326.71万元;若产生竞价,溢价部分将增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本公司长远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聚焦发展主营业务。转让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8-053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990万元,能够促进自来水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本公司投资规划和发展战略。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会议认为,控股子公司陕西省金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少数股东退出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共计1,025万元(退出股权比例25%),有利于本公司增强对子公司的控制。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公司以15,763万元为底价公开挂牌打包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46%)和本公司对华龙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12,727万元,有利于本公司化解投资和资金回收风险,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转让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公司以1元为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明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持股比例60%),有利于本公司聚焦发展主营业务,符合本公司长远战略规划。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转让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