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7版)
(上接127版)
单位:万元
■
注: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二、宇通集团的财务资料
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时间较短,且未开展实际经营,特补充宇通集团的相关财务数据。宇通集团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的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6]第150182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ZB50181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501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1-9月及2018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德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曹建伟
2018年12月7日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刘晓丹
财务顾问主办人:栾宏飞 左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7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4、《股份转让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8、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3、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表、宇通集团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宇通集团最近一期的财务会计报表;
1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查阅地点
(一) 西藏德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电话:0371-66899068
传真:0371-66899399-1915
联系人:赵秋峰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电话:0755-8249 2000
传真:0755-8249 3000
联系人:栾宏飞、左迪
投资者也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德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曹建伟
2018年 12月 7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德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曹建伟
2018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