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2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18-045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陈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钱明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乃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晓岚女士代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爽先生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钱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4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4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4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经公司研究: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含人民币9.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为:

1、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的债券面值100元,债券票面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含9.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品种、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债券品种、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取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发行,也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担保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6、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7、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8、偿债保障措施: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4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事宜;

2、批准、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向主管部门的申请、备案等相关事宜;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等相关事宜;

5、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相关事宜;

6、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或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期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授权公司总裁钱明先生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和签署重大合同或文件(包括出具企业征信授权书等)、处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进行现金管理等,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另行开会讨论。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5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18-046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旭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4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18-047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16,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0号文核准,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名称为“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302,20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81元,共计募集资金1,819,346,857.6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12,815.4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99,334,042.24元,已由中信证券于2016年1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33,052.7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96,500,989.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6)第060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注: 昆山花桥梦之悦项目原名称为“梦之晨二期”;昆山花桥梦之晨花园项目的推广名为“梦之城”项目。

2016年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6-007号公告),即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4,671.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0549号《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1,969.43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64,671.4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7,6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236.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8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目前账户余额为178,369,819.11元,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6,7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关情况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若募投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1、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本次拟使用人民币16,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光大嘉宝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程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16,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4、同意公司使用16,7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使用16,7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18-048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则授权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18-049

债券代码:122333 债券简称:14嘉宝债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经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究,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含人民币9.6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的债券面值100元,债券票面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含9.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品种、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债券品种、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取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发行,也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担保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6、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7、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8、偿债保障措施: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以及母公司(即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报表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2017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6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家,情况如下:

2、2016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8家,情况如下:

3、2015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家,情况如下:

(三)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15-2017年,公司资产规模波动增长。截至2017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34.50亿元,同比下降6.32%,主要系流动资产减少所致;其中流动资产占73.63%,非流动资产占26.37%。

2015-2017年,公司流动资产规模波动中有所增长。截至2017年底,公司流动资产合计99.04亿元,同比下降16.64%,主要系货币资金和存货减少所致。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占32.35%)和存货(占58.36%)构成。

2015-2017年,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7年底,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35.46亿元,同比增长43.22%,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18.74%)、长期股权投资(占13.15%)、商誉(占35.63%)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占13.25%)构成。

2、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15-2017年,公司负债规模波动中有所增长。截至2017年底,公司负债总额73.86亿元,同比下降12.79%,主要系流动负债减少所致;其中流动负债占80.66%,非流动负债占19.34%。

2015-2017年,公司流动负债规模波动增长。截至2017年底,公司流动负债合计59.58亿元,同比下降19.52%,主要系其他应付款减少所致。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占11.83%)、预收款项(占67.20%)和其他应付款(占15.13%)构成。

2015-2017年,公司非流动负债规模波动中有所下降。截至2017年底,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14.28亿元,同比增长33.85%,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所致。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占35.01%)和应付债券(占62.25%)构成。

3、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2015-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8.53亿元、42.72亿元和35.80亿元,2017年较上年下降6.92亿元,主要系公司房产销售规模下降所致。2015-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0.64亿元、25.31亿元和23.28亿元。2015-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0亿元、17.41亿元和12.52亿元,2017年较上年下降4.89亿元。

2015-2017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1.25亿元、55.57亿元和25.53亿元,2017年较上年下降30.04亿元,主要系收回到期理财产品规模减少所致。2015-2017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9.01亿元、60.28亿元和50.75亿元,2017年较上年下降9.52亿元,主要系滚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2015-2017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4亿元、-4.71亿元和-25.22亿元,2017年较上年下降20.51亿元,主要系公司支付的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51.00%股权受让款。

2015-2017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56亿元、19.68亿元和5.11亿元,2017年较上年下降14.57亿元,主要系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当期基数较高所致。2015-2017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33亿元、11.37亿元和5.30亿元,2017年较上年下降6.07亿元,主要系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15-2017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7亿元、8.31亿元和-0.20亿元。

4、盈利能力分析

2015-2017年,公司营业利润率和净利润率快速增长,三年加权平均值分别为20.86%和16.75%,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及新增不动产资管业务。

2015-2017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99%、6.06%和10.34%,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4.37%、3.29%和7.77%。总体来看,最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呈现波动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盈利能力增加,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受让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51.00%股权,公司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上升。

目前,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对公司的发展定位要求,进一步聚焦资管主业,加快转型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募资能力,加大合作力度,创新业务模式,力争早日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不动产跨境投资和资管平台。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情况

除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和子公司之间担保之外(详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一笔合并范围外的对外担保,即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银行存单为EBA INVESTMENTS (YIYUE) LIMITED的10.19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20年10月25日。该事宜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2018-05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5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305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5日

至2018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具备上述第四条所述资格的股东,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在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情况下,有关人员应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上述股东可利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日期: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9:30--16:30时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14楼

4、联系电话:021-59524888、59529711 联系人:王晓寅、刘建新

传真:021-59536931 邮编:20182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次大会上不发礼品及补贴。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