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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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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2018-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8-49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28日,公司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锋泓”)与张敏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就作为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所享有的提案权、表决权(“特定股东权利”),双方将采取共同的意思表示;双方采取共同意思表示的方式为:张敏同意不可撤销的委托西藏锋泓行使与其所持公司股份相关的提案权、表决权。自此双方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发布的2016-78号公告)。

2018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了股东西藏锋泓与张敏女士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自《〈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签署之日(2018年12月7日)起,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不再一致行动,并终止提案权和表决权的委托关系。双方不再采取共同的意思表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各自的意愿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西藏锋泓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0%;张敏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