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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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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18-07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0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6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18 年12 月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子公司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蜀信)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桂林临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金建)92%股权以及贵港钰荷金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荷金池)、新疆汇润兴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润兴疆)和新疆汇茗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茗万兴)100%股权。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有关规定,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中钰荷金池、汇润兴疆和汇茗万兴三家公司(以下简称该三家公司)未实缴出资,上市公司除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外,还需对该三家公司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同时,该三家公司在协议生效后的6个月内,用上市公司实缴出资的款项,向广西广汇、万财投资和广汇房产分别全额支付应付账款6.2亿元、4.7亿元和0.4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需向钰荷金池、汇润兴疆和汇茗万兴实缴出资的具体款项,本次交易需支付的价款总额,以及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该三家公司上述应付账款的形成时间、形成原因,该三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均向其借款而未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的原因;(3)按照交易安排,该三家公司6个月内需向交易对方全额支付应付账款,请说明原因,并请结合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情况,分析上市公司在短期内支付大额资金款项对公司财务结构、现金流、财务费用等的具体压力和影响。

二、根据2016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广汇集团和广汇化建的业绩承诺,亚中物流2018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应当不低于5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年三季报,上市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为2.61亿。本次收购主体四川蜀信是亚中物流的控股子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1)亚中物流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情况;(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和亚中物流2018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三、公告显示,除本次收购四个房地产类项目外,公司未来将不再新增住宅、商业地产类地产开发项目。2017年度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5.97亿,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4.7%。请公司补充披露:(1)未来不再新增住宅、商业地产类地产开发项目的原因;(2)基于前述原因,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收购四家房地产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

四、对于本次收购的桂林金建、钰荷金池投资项目,公司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销售,请说明第三方的具体所指,公司不自行销售的原因。

五、公司目前的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成都和乌鲁木齐,通过本次收购,将业务拓展至广西桂林、贵港,请说明公司是否进行了相关市场调研及可行性研究,如有,请予以披露。

请你公司于2018年12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