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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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18-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8-04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资质。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a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荣华、刘贵彬、冯忠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8-04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6日

至2018年12月27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15时至2018年12月27日下午15时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详见公司在2018年1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公司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注:上市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一个自然日,退市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两个自然日)15:00至2018年12月27日(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2.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3.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 自热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4、 邮政编码:518048

5、 会议联系人:卢盈霏

6、 电话:0755一83438860

7、 传真:0755一83433951

8、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