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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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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55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12月3日向各位董事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8年12月10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的议

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马晓宏、刘江、陈建江、杨胜利、关琳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另行决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1日《公司关于2018年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融资租赁借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另行决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1日《公司关于融资租赁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8-05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2月3日向各位监事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8年12月10日上午12: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庆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另行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18年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一)上述议案的审议是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已出具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广大股东的权益。

(三)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2018年融资借款担保的需要,公司本年度需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预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3号)、《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8〕14号)、《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兵团党委部署发挥主体作用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的工作方案》(师市党发〔2018〕19号)等国资国企改革相关文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全兵团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也属于综合配套改革之列,目前合并报表单位二十家,按照综合配套改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要求,提出对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的单位,按照担保金额1%收取相关担保费用。

虽然公司年初已对2018年全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但对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日常关联交易尚未提前预计,故对未预计的本次融资借款担保费日常性关联交易作为新增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本期关联交易主要系支付关联方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融资借款提供的担保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本次支付融资借款担保费确认关联交易的对象,主要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住所:新疆博州博乐市红星路

法定代表人:杨胜利

注册资金:18400万元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百货、水泥销售;土地开发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关联关系: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为新赛股份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98,602,959股,占股份总额比例为42.17%。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资委。

3、履约能力: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目前为五师重点企业之一,资产规模较大,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在各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誉,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预计关联交易总额

1、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借款的担保费用。

2、预计新增关联交易总额: 2018年度各商业银行对新赛股份的授信额度为8.5亿元,新赛股份从各商业银行的融资贷款,全部由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按照1%收取担保费用,2018年度预计支付担保费总额850万元,2018年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累计总额10,132.80万元。

四、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从各商业银行融资贷款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借款担保,通过各方协调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是公司唯一的借款担保方,与之进行的借款担保费用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担保公司市场普遍价格进行下浮,最终确定按照担保金额1%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公司目前的商业融资模式,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系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属正常性业务。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损害,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大的影响。

3、上述事项公司管理层表示,将在未来的关联交易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决策程序,加强交易关联性的审查及责任追究,做到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以上关联交易均有相关的法规及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担保公司市场普遍价格进行下浮,最终确定按照担保金额1%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理,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基于我们对上述公司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照融资借款担保情况,尽快与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一年,按期结算以现款付清,并确保所需融资借款的顺利完成,为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提供资金支持。

八、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年初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282.80万元,本次新增融资借款担保费关联交易85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预计关联交易累计总额10,132.8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初步协商以融资租赁方式筹资3500万元,期限三年,年利率7.57%,按季度还本付息。远东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一、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情况

2018年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远东租赁初步协商以融资租赁方式筹资350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中所需流动资金周转。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决议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业务筹资金额及偿还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拟通过远东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筹资3500万元,期限三年,年利率7.57%,按季度还本付息。

三、融资租赁业务对方基本情况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3360.HK。远东宏信是中国领先的创新金融服务机构,在医疗、建设、教育、工业装备、城市公用、民生消费、交通物流等多个领域,开展金融服务、产业投资、工程服务、贸易经纪、管理咨询等产业综合服务。远东租赁为远东宏信的子公司,依托公司雄厚的资金平台、深厚的产业经验和丰富的行业资源,聚焦于以价值流通为核心的产业领域,顺应交通物流智慧化、农业发展现代化、生态建设常态化等产业趋势,践行金融与产业相结合的创新发展模式,旨在为交通物流、物资物贸、批发零售、农林牧渔、不动产和环境生态等领域的客户提供融资、投行、投资、财富管理和产业运营等定制化的综合服务。随着产品服务的持续完善、产业外延的不断扩大,远东租赁已成为国内交通与物流领域最专业的产融综合服务商。在金融服务方面,直接从事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赁、短期资金融资、供应链保理、委托贷款、票据通等业务。

四、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方式

1、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为新赛股份提

供担保;

2、新赛股份以其合法拥有的精纺五万锭相应价值设备作为融资标的物。

五、融资租赁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