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0月30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2月11日
一、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1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53号)进行募集。《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7年1月13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2018年10月1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8年10月12日刊登了《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0月12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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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运作情况
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2553号《关于准予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0,005,934.00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0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1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16,934.0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000.06份基金份额。
根据《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2018年10月1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8年10月12日刊登了《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2018年10月11日,自2018年10月1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0月1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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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报告截止日2018年10月1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1,004,212.85份;其中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621元,基金份额为1,002,048.38份;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207元,基金份额为2,164.47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1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2、利润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1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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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单峰、曹阳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26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2018年10月1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17,489.16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于2018年10月22日划入托管账户。
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期货结算备付金3,909.34元,已于2018年10月22日划入托管账户。
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922.59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为893.82元,应收期货结算备付金利息为0.66元,应收保证金利息金额为28.11元,上述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已于2018年10月22日划入托管账户,待回款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
2. 负债清偿情况
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9.27元,该款项于2018年10月12日支付。
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192.97元,该款项于2018年10月24日支付。
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48.24元,该款项于2018年10月24日支付。
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0.12元,该款项于2018年10月24日支付。
2.5应付银行间交易手续费1,773.47,该款项已于2018年10月16日支付。
2.6应付交易费用55,999.43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10月24日支付。
2.7应付审计费46,683.92元,该款项待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发票后支付。
2.8 应付信息披露费233,422.44元(中证报、上证报、证券时报分别77,807.48元),其中上证报、证券时报款项已于2018年10月30日支付,证券时报款项待收到报社信息披露费发票后支付。
3.清算费用
按照《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为划款手续费、律师费等。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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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3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其中归属于基金管理人垫资产生的利息收入为3.32元。
注2:2018年审计费用实际金额为45,000元,低于2018年10月11日预提金额46,683.92元,差额计入清算收益。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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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10月3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948,160.96元,归属于基金持有人的剩余财产为948,157.64元,归属于基金管理人的剩余财产为3.32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10月31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管理人垫付资金产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本基金归属于基金持有人的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1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www.huatai-pb.com。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0月30日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收益
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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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华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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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8年12月13日之前(不含2018年12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
的提示性公告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红利LV”,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12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11月21日至12月12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12月10日至12月12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11月21日至12月12日。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为便于投资者识别和操作,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本基金相关代码、简称及网下股票认购清单提示如下:
1、基金发行代码:512893
2、基金简称:红利LV
3、网下股票认购清单:请见附表
有关本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敬请认真阅读本公司2018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提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附表: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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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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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2日,本基金暂停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A、C类份额合并计算):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100万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1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自2018年12月13日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关于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第十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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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4日(含该日)至2018年12月20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十四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转换业务适用基金
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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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目前正在封闭期内的基金不能参与此次转换;
②上述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只有场外份额可以进行转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