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8-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8-073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金鸿顺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实际募集净额为516,190,018.2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7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11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已经终止,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基本账户,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